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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
2019年第四次学习会议

http://www.scjgdj.gov.cn/  (2019-04-30 14:37:32)    

4月29日,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9年第四次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常务副校院长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比2015年6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进一步作出详细规定,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新增了“党组性质党委”这一重要内容,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彰显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机制构建。

会议强调,按照《中共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规定,校院实行校院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全面领导校院工作。校院委班子及成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校院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始终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建工作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校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校院党的建设质量。要按照省委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四好一强”班子创建,以《条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为遵循,进一步健全完善校院委议事决策制度,不断提高班子依法治校依规治校民主治校能力水平,推动校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全面提高,努力服务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副校院长裴泽庆、校院务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唐峭雪作学习中心发言,校院委班子成员、在职厅级干部参加学习。

(省委党校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