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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

http://www.scjgdj.gov.cn/  (2022-05-10 10:51:31)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机关党建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

一、“三级”责任清单

(一)党组(党委)责任清单

1.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体系。

2.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 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将其作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严格执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4.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践行“三个表率”,示范带动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积极开展“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加大对本单位(本系统)指导力度。

5. 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有活力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强化党内激励关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

6. 加强和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7.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8. 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党中央要求、符合本单位(本系统)特点、比较完备和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9. 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

10. 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1. 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二)机关党委(含不设党委的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纪委责任清单

机关党委责任清单:

1. 在机关工委和党组(党委)领导下,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具体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

2. 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机关党建责任制考评工作。及时报请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机关党建重大事项。

3. 协助党组(党委)积极开展“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4. 协助党组(党委)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青年理论学习,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5. 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6. 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督促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7. 领导机关纪委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8.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 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10. 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机关纪委责任清单: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有效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2.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强化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权限查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等问题按照权限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工作的领导。

(三)党支部责任清单

1. 强化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要求落实到处(科、股)室、落实到党支部,推动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2. 落实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全覆盖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全面工作。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3. 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党内激励关怀,组织开展党内关爱资金、党员爱心互助工程等申报工作。

4. 服务中心大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贯彻落实,促进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5. 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作用,明确委员分工,落实委员责任。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规定,按期做好换届工作。

6. 发挥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建议。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二、“五岗”责任清单

(一)党组(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1. 推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每半年应当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支持机关党委书记在完成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中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2. 督促党组(党委)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3.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解决党建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阵地建设和党务干部培养使用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 支持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支持机关党委协助党组(党委)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以及对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评议工作。

5.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主持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讲党课不少于1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

6. 带头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7. 支持配合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党组(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1. 协助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

2. 对党组(党委)会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3. 自觉参加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性锻炼和党规党纪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4. 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讲党课不少于1次、与分管部门(单位)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

(三)机关党委书记(含不设党委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 除履行党组(党委)其他成员责任外,重点履行抓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负责机关党委全面工作。

2. 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转化为加强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举措。主持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3. 调动机关党委其他委员发挥职责作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解决本部门(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突出问题。

4. 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前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研究1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党组(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5.每年向党组(党委)报告工作,以适当形式向机关工委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四)机关纪委书记责任清单

1.负责机关纪委全面工作,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按照权限,主持研究和讨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组织研究制定机关纪检工作年度计划,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3.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4.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5.每半年向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党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工作汇报,每半年听取1次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工作报告,每年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工委述职并接受评议。

(五)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 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支部。

2. 组织研究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全面工作。

3. 积极创建“五好党支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促进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4. 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支部书记培训,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党课1次。

5. 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事求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合理诉求和有关问题。

6. 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