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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持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研究

http://www.scjgdj.gov.cn/  (2018-06-15 09:17:38)    

 

(资阳市直机关工委)

 

近年来,资阳市各级机关党组织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途径和方法,突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使机关党建工作呈现出一年一个新变化,一年一个新台阶,形成了各级各部门关心、重视、支持、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结合全省“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资阳市直机关工委深入机关基层党组织走访调研,总体感觉各部门(单位)抓党建工作意识进一步提高,责任进一步落实,但一些顽疾痼疾依然还不同程度存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全面提高党建质量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层面。

在部门党组(党委)层面。对抓党建,在认识上都非常清晰明白,但在抓落实上仍然有差距。具体体现在,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存在盲目贯彻、被动应付、上下一般粗现象,缺乏具体措施;在人事安排上,没有把精兵强将安排做党务工作;在人员使用上,没有充分考虑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无闻的党务干部。

在机关党组织层面。一是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专职书记“专”而“不专”,兼职书记“兼”而“不钻”。具体体现在,有的专职党组织书记工作重心在部门业务工作,没有把工作精力放在党建工作上;兼职书记把完成党建工作作为软任务,甚至当作一种额外负担,在内心深处有抵触情绪。二是专兼职党务干部积极性不够高,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具体体现在,有的党办主任本领恐慌,疲于应付,被系列“进机关”工作整蒙圈,没有潜心钻研机关党建工作,认为党办主任是个苦差事;有的兼职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支部,面对日益严格的工作要求,呈现出不愿任党支部书记的倾向,认为党建工作只有无尽的压力,而没有对应的动力源泉。三是党员身份意识有待加强。具体体现在,对党员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抓手不够,有的党员身份意识不强,不能亮明身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碰硬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够旗帜鲜明,常常以挽留教育为主,怕影响单位形象,没有畅通党员出口。

在落实党内制度层面。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系列加强党的建设的文件,特别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了反复强调和要求,但执行效果参差不齐,一些部门没有按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仅仅满足于完成任务,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分值占比非常低,导致机关工委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缺乏有效制约管理的必要手段,“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较普遍存在。

在发挥作用层面。基层党组织一定程度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具体体现在,有的党建工作没有特色和深度,缺乏感召力和吸引力,停留在一般水平,没有彰显党员群体先进性;有的基层党建工作渗透不到主业、担当不了主力,不仅没有守住阵地,在中心工作中没有发挥中流砥柱作用。机关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全为兼职,在党员违纪处理上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组织作用。

在社会组织党建层面。一是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中,有单独办公场所、悬挂党组织标牌标识的凤毛麟角,党组织组建质量不高,功能型党组织和联合党支部形同虚设,党组织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占比较低。二是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社会组织成立、年检、注销均由民政部门审批,社会组织所从事工作是由各业务主管单位指导,而党建又是机关工委在领导,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造成信息不对称,工作滞后。三是力量十分薄弱。市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书记、委员皆为兼职,未参照省上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协调各业务主管单位推动社会组织工作难度较大,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各自对应的一个或多个业务科室承办,没有统一指派专门人员,造成了失于管理、运行不畅的问题。

破解上述难点和问题,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事事时时处处彰显党建工作重要性,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不想抓、不会抓问题,营造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想抓、有人会抓的良好氛围。

一、突出党建风向标,解决“有人抓”

思想观念上,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责任体系上,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推行党建与业务工作“双百分制”。队伍建设上,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是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骨干力量,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相关规定,市(县、区)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均应配备专职党务干部。

二、鲜明用人导向,解决“有人想抓”

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同志选拔为党务干部,提升党务干部整体素质。一是严把入口,把热爱机关党务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懂政策、会管理、敢担当,一专多能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二是体现厚爱,对党性修养好、业务能力强,得到群众一致的认可的同志,要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三是敞开出口,机关党组织书记任期不超过两届,机关党委书记平级交流时,应不再考察,直接任命,体现党的书记权威性。让“跟党走者”有甜头、有跟头、有奔头,以组织关怀激活“红色基因”。

三、正向激励为主,解决“有人愿抓”

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各项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张旗鼓宣传先进事迹,使广大党员、基层党组织学有标尺、比有榜样、赶有目标。一是结合“七一”表彰、“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优先考虑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的党务干部。二是探索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二次分配时向党务工作者倾斜,适当加分。三是探索参照省市关于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做法给予机关基层兼职党支部书记、委员适当工作补贴。四是常态走访慰问老党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困难党员等,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和个人的荣誉感。同时,强化对党员、党组织的日常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四、统筹党建与业务,解决“有人会抓”

要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一核心任务,科学统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是自觉把党建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中来统筹。在工作目标上,围绕中心来制定;在工作思路上,围绕中心来谋划;在工作措施上,围绕中心来统筹;在工作成效上,围绕中心来考核,形成推动中心的有力推手,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考核同行。二是找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要把党建工作与党组(党委)决策部署统一起来,做到“党组(党委)想什么,机关党建就抓什么”,“党组(党委)抓什么,机关党建就落实什么”,找准党建工作服务工作中心的结合点。要把业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业务工作,解决好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五、多措并举,抓活社会组织党建

想清楚、弄明白、谋划好社会组织党建“抓什么、怎么抓”,争取上级理解与支持的同时结合资阳实际理顺体制机制,敢想敢干。一抓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社会组织如果不正常、不健全甚至不存在,谈党建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工作,有作用、发挥好的要大力扶持,烂摊子、空架子要坚决清理,不给各级添负担、不给腐败留“温床”。二抓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坚持突出政治功能与强化服务功能相统一,要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典型,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团结凝聚群众、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推进事业发展。三抓要素保障。制度上,建立“两新”组织工委、第一综合党委、民政部门、各业务主管单位定期沟通协调制度,确保信息对称,工作同步;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补贴制度,激发党建队伍活力。人员上,市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参照省上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从业务主管单位直接选派党建指导员,解决有人抓的问题。考核上,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其业务主管单位党建考核体系,与党建指导员考核挂钩,与社会组织党组织财政补助挂钩,形成齐抓共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