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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踏征程 只争朝夕谱新篇”
—攀枝花市直机关工委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通报

http://www.scjgdj.gov.cn/  (2020-01-17 14:44:37)    

根据攀枝花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5月21日至6月2日,攀枝花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了集中巡察,9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压实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行动,围绕“三个表率”“一个模范机关”的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分析问题根源,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一)以上率下,落实责任。主要领导履职尽责,牵好头、带好路,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交心谈心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主持召开班子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垂范带动,自觉认领问题,紧扣“一岗双责”,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部委室办负责人主动查摆问题、强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整改工作合力。9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到会指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认领的整改内容,查根源、找差距、定目标、理思路,做到深抓严改、真抓细改,推动整改工作向高标准、深层次开展。巡察反馈意见以来,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4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建立整改“销号制”,严格责任追究。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组织精干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层层抓实责任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对反馈问题所涉及的分管领导,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责成其在班子会上进行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涉及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责成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责成相关人员作出检讨,严格责任追究。

(三)建章立制,抓细抓常。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决策体系作为构建整改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举一反三,着力形成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求真务实,细化措施,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工委领导班子全面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挖细查、立行立改,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全面整改。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等6个方面10大类问题细化为具体24项小问题进行了整改,提出整改措施24条,已完成24个。针对立行立改要求,将13项立行立改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针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1)统筹谋划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自觉锤炼党性,践行“两个维护”。一把手牵头整改工作,草拟《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待中央、省委有关指导意见印发后,立足攀枝花实际再进行修改,将在以后工作中落实。各部委室办和分管领导按照“每周报告工作进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班子定期专题研究面上工作”的方式,已召开委员会18次,例会7次,形成了工作定期报告研究机制,召开攀枝花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暨“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交流会,市委书记贾瑞云出席并讲话,进一步加大统筹谋划全市机关党建工作的力度。

(2)在“金秋助学”资金分配上全局意识不强。一把手亲自指导,对市直机关困难党员和城市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情况,进行了再次摸底核实,在进一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先后3次专题研究今年助学金使用计划,并对帮扶村困难学生资格进行了再审核。目前2019年上级核拨的11万元金秋助学金中,共有155名困难学生获得了10.96万元助学金,其中114名市直机关困难党员和城镇困难职工子女获助学金6.84万元,占比62%,41名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获助学金4.12万元,占比37%;此项问题整改完毕。

2.议事程序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一把手带头,通过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剖析自查,深刻开展了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也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目前,一把手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度,2019年在工委委员会、职工大会上没有出现率先定调、轻民主重集中的情况,整改任务完成。

(2)工委委员会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把手带头开展了深刻的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也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目前,没有再出现委员会到会人数不过半的情况,立说立改完成了整改任务。

3.指导监督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

(1)指导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创新不足。一把手牵头开展整治工作,草拟了《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工作方案》,并通过班子会、职工大会、交心谈心、基层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现已经修改完善,正在积极落实中。

(2)落实联系基层制度不到位。一是重新修订了《攀枝花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联系,派出党建业务骨干为交通、公安、党校、地方志办、文联等党组织上门培训。二是再次对2019 年度机关党组织共建活动牵头党组织进行明确,确保机关党组织共建活动正常开展。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七大主题开展专项调研,由主要领导“挂帅”,班子成员分别认领任务,深入2个县区(米易县、盐边县)、11个市直部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征集到意见建议16条,形成调研报告7篇。

(3)党建考核精准性不够。一是重新对《2019年攀枝花市直机关党建群团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及考评计分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共性考核目标和个性考核指标,根据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在考核中进行个性评判。同时设置特殊情况加减分项,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目标绩效办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各党组织重大违规违纪或未完成重大任务被问责等情况,以便将相关情况运用到对党组织的考核工作中,实现考核更加精准,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

(4)监督指导全市驻村帮扶工作不严不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协调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帮扶力量,发挥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二是继续深入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助推贫困村实现真正脱贫。目前,已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开发局等单位,对70个贫困村开展了一次全覆盖检查。三是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县区和派员单位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加大暗访抽查力度。

(二)针对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4.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措施不力。

(1)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健全完善了《中共攀枝花市直属机关工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工委委员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掌握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引导。每半年向市委报告1次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情况。三是组织工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建立市直机关工委网络宣传阵地管理办法。五是以加强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指导,举办机关大讲堂、党务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载体,着力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武装。

(2)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一是制定《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工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抓“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效果差。制发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建立 “学习强国”平台长效机制的通知》。把解决“学习强国”APP,学习积极性普遍偏低问题作为重点,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主抓,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检查,各支委委员密切配合,每月党日活动通报学习积分情况。在职党员中学习积分低于100分的实行通报曝光,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使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针对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5.工委机关党建工作弱化虚化。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印发了《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小组建设的通知》,新成立在职党员党小组两个,充实工作力量,选优配齐配强党小组组长。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聚焦问题,动真碰硬,梳理排查漏洞,制定学习计划,切实提高学习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完善党员学习制度,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学习要求、落实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小组职能作用;并进一步规范党小组学习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开展一次机关学习,研究党建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收集,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新建在职党小组认真履职,组织开展了党日学习2次、革命传统教育1次。

(2)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指导党支部下发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支部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做到“三个必谈”,完成了1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谈深谈透、见人见事见思想,每名党员至少征求了 1 条意见。

(3)基层党组织记录不规范。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和提升,夯实工作基础,督促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高度重视,对支委会、党课、党员大会等认真做好笔记记录。二是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全过程记录,对每一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照要求收集资料,确保资料完整,不再出现编补资料问题。三是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回头看”检查和纠错,避免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出现过错问题。

6.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主要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部分资料缺失。一是及时完善201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料。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识的学习。针对新任职干部对相关工作流程不熟悉的情况,及时派遣其到市委组织部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习,通过跟组到各单位开展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注重新选拔干部任用工作的规范。在新选拔干部工作中,严格按《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职务升降规定》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干部工作要求执行,切实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个流程、环节规范。

(四)针对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7.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

(1)照搬照抄,临时补造。一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成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二是完善把关环节,明确凡是报上级的文件,经责任部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全部交办公室校对。

(2)发文不规范,管理混乱。对现有红头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严格按照全市精文减会的要求,将双联办、驻村办、学习型机关等文头进行废止,明确一个部室仅保存一种文头,凡是需要以工委文头发文的,必须经过一把手审签,坚决杜绝发文不规范、管理混乱的现象。

(3)制定制度与上级政策不符。抓好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全面清理现有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新建的新建,特别是完善了考勤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加值班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各项激励机制,巩固巡察成果。

8.违反财经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主要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一是对财务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立即组织再学习、再领会,汲取经验教训。二是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要求找差距,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和内控制度,从严执行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

(1)案件办理程序混乱。一是指导纪工委所有人员进行了认真剖析,深刻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批评教育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和审理程序,对“人员交接、权利义务告知、审理前谈话”等步骤进行了规范。目前,纪检监察工委按照2019年7月29日起实施的省委《四川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川委发[2019]33号文件精神,根据第六条“必要时,纪检监察工委可以再次进行审理谈话”的规定,对审理阶段与被处分人谈话作了相应调整。为避免重复谈话,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进行内部审理中,凡未进行审理前谈话的,纪工委必须与被处分人作审理阶段谈话。

(2)党纪处分决定限定了被处分人提出申诉的时限。2019年1月起,纪检监察工委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新的要求进行了修改,目前该问题已经整改。

(3)工作不仔细,关键日期出错,关键数据含糊。已经责成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指导其认真剖析,深刻查找了自身问题,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

10.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

(1)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严不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做好“四个亲自”,起好带头作用。班子成员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要加强对市直纪检监察工委的指导,全力支持其履行职责,积极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2)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认真贯彻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管。今年已对财务部门开展自查2次,避免了有关问题由小变大、由轻变重。准确把握问责的各种情形,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二是在节假日关键节点,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推送廉政警示讯息,进行廉政提醒。

(七)针对立行立改的问题。我们根据立行立改要求,对2014年以来的出差、下乡、调研、加班等报销单据进行了梳理自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整改、清退。

1.涉嫌违规报销差旅费。

(1)在出差中违规报销住宿费、公杂费、伙食费、的士费等问题。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责成分管领导在班子会上进行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涉及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责成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责成相关人员作出检讨,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将多报销费用进行了清退。

(2)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差无请假批准表、出差审批表的问题。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要求找差距,从严执行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未使用公务卡交纳培训费。认真核查了2014年以来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领会,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要求找差距,从严执行《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涉嫌违规公务接待。对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有关人员自行承担超标费用;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领会,汲取经验教训,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涉嫌违规发放通讯费。经认真自查,违反了有关规定,为此在班子会上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约谈负责科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责成相关人员作出检讨,要求所有人员自行退回了超标费。同时,工委还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领会,汲取经验教训,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涉嫌违规使用工会经费。

(1)违规使用行政补助机关工会经费。机关工会以现金方式提取行政补助经费,工委机关工会经费立即整改,由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经费账户代管。同时,在2016年的经审工作中,已经自查出此项问题并进行整改,2017年之后没有以申请行政补助的方式直接发放职工福利。

(2)针对超标准发放生日蛋糕券。自2016年11月3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重申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中进行明确标准后,已经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

(3)针对违规报销误餐费。对分管工会的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报销费。

(4)针对超标准报销加班餐费。对分管工会的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有关人员退回超标餐费。

(5)针对违规发放工会活动工作补助。对分管工会的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有关人员全部退回违规发放的补助。

6.涉嫌办理职工交通费补助不规范。

及时对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善了市民卡信息登记表,对居住地址、交通线路等情况进行了核实。自此后,严格按季度对职工居住地、交通线路、车站数、请假情况等进行公示,并对职工交通费补助花名册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要求找差距,从严执行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7.涉嫌违规发放调研课题费。工委认真进行了自查分析,并对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做出检讨,并责成有关人员退回相关费用;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领会,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要求找差距,从严执行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8.涉嫌违规使用党费发放调研课题费。

工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做出检讨,并责成有关人员退回违规费用;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领会,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要求找差距,从严执行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9.涉嫌违规大额现金支付。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财务报销审核程序进行完善,严格执行1000元以上经费支付必须转账;且严格执行对于购销单位往来在100元以下的支付现金,100元以上原则上通过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等规定;并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领会,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要求找差距,从严执行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0.会计基础薄弱,管理不规范。

(1)拆分报销。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完善了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加强会计相关法律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未计入固定资产。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会计人员基础薄弱,对有关专业知识掌握不牢。下一步,提升会计人员专业知识能力,确保以后不会出现类似问题。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再学习、再领会,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对照有关政策要求找差距,从严执行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2018年6月报销使用失效发票。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了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发票鉴别等相关能力,从严执行制度。

三、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工委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工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一)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逐步完善解决的问题,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真督实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真督实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四)坚持两手发力,着力推动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发展,两手发力,以整改促发展,通过正风肃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引导干部职工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强工作研究,主动担责履职尽责,不断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等工作中下功夫、出实招,全面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为“英雄攀枝花再出发、阳光康养地开新篇”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指出。

联系电话:0812—3320120;传真:0812—3320522;通信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20号科技馆大楼;邮政编码:617000;电子邮箱:pzhszjggw@126.com。

(攀枝花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