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党员引领与部门联动融合的四轮驱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政治引领强业务,服务中心顾大局。该党支部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理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深度融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依托“检而言之”大讲堂丰富教育培训载体,促进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党建融合办好案,守护民生办实事。党支部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发挥党员干警带头作用。对内强化案件管理中枢作用,践行一体化、能动、科学履职,提升业务态势分析等管理水平;对外立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造“花城益民行”支部品牌,结合相关专项工作,建立“和解五法”工作室,创新工作获省院推广;在食药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5件,诉请金额共105万元;近三年在“国财国土”领域督促收回欠缴税费1.1亿元,切实守护民生和国家利益。
基层组织强建设,坚守初心谋发展。党支部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和部门职能工作,发挥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党员干警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确保牢记“三个务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导向,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激励党员干警将讲政治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让创先争优成为精神内核。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一体推进“三不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树立检察机关执法为民良好形象和公信力,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 “铁案”。
(攀枝花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