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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落实主体责任 勇于担当 主动作为

http://www.scjgdj.gov.cn/  (2015-05-13 08:47:25)    
 

  落实主体责任,贵在担当,重在作为。甘肃省直机关工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围绕省委提出的“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来部署、重要职责来推进、核心业务来抓实,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甘肃省直机关工委召开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交流会

    一、突出抓党性党纪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党性党纪教育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工作,把思想教育潜移默化地融入到党员日常工作之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培训。对省直机关处级干部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培训,省直机关工委集中轮训处级干部1300多人,省直各部门分散培训处级干部5100多人,逐级带动一般党员干部培训,实现机关党员干部全覆盖。二是办好“廉政教育大讲堂”。从2014年开始,省直机关工委与省纪委联合举办省直机关“廉政教育大讲堂”,每年组织一批处级干部进行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三是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把主题党日教育作为党性党纪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每年“七一”前夕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专题学习教育。2013年组织开展“学党章、学党史、学先进”主题党日教育活动,2014年组织开展“强党性、守纪律”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向3万多名省直机关党员干部配发学习资料。四是发挥手机党课独特教育作用。与新华社甘肃分社联合开通“省直机关手机党课”,以党章党纪、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为重点,每月向省直机关2万多名党员干部发送8条党课信息,几年来发送党纪条规的党课信息100多条1万多字。

  二、突出抓谋划部署推进,着力细化实化主体责任的任务措施。一方面,大力抓好省直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召开省直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部署推进会,对机关工委和省直机关党组织带头贯彻落实“3783”责任体系重大部署提出要求。制定下发《省直部门机关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机关党组织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预防、管理监督和督促检查4项责任,落实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生活、惩治和预防腐败4项任务,建立协助推进、定期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交流和责任追究5项制度。另一方面,协调推进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在抓好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大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对31个省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召开省直60个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交流会,明确提出重点防控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行政性收费、执法司法活动、人情消费、作风建设、基层党建等10个方面的廉政风险。

  三、突出抓督查质询评议,全面推动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开展督查和质询评议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通过督查和质询评议,敢于动真碰硬,敢于直面评议,敢于狠抓落实。一方面,以督查约谈抓落实。先后对45个省直部门机关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书面通报;对33个工作相对滞后的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集体约谈,面对面传导压力、提出要求,对工作不得力专职副书记指名道姓进行批评,限期要求改正。同时,组成3个督查组对省直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以及机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逐级推动落实。另一方面,结合效能风暴行动抓落实。利用3个多月时间,采取网上评议、单位自评、机关互评、民评代表评议、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评议5种方式,对82个省直部门机关作风、政风和18个公共服务行业的行风进行评议监督,网上评议人数达13万多人,征求意见建议973条;组织51名民评代表,组成8个小组,对各部门尤其是窗口单位、执法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巡回查访,走访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8765人,发现问题1336个,梳理重点问题391个;采取媒体直播和现场质询会的方式,对29个省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廉政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情况进行质询,省直各部门负责同志现场回答民评代表问题,当面听取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意见,有力地推动了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

  四、突出抓执纪监督问责,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效应。拓展省直机关纪工委工作职能,握紧拳头、狠抓问责,做好执纪监督工作。一是健全基层组织。加强基层纪委组织建设,结合机关党委换届,要求所有省直部门必须同步建立机关纪委,所有机关党支部必须设立纪检委员。二是严肃查办案件。制定《关于严格执行违纪党员处分规定和程序的意见》,规范党纪处分批准的程序和权限,纠正一些单位超越权限审批违纪党员处分的问题。建立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台账,着力解决违法犯罪党员党纪处分迟缓、滞后的问题。三是强化监督职能。指导省直各部门机关纪委切实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章、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情况监督,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现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纠正,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五、突出抓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和落实,强化机关党组织从严管理党员的职能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党的组织生活。针对机关组织生活制度普遍落实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的问题,提请省委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并制定下发《严格省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和《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教育、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按月缴纳党费等8个方面,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遵循的组织生活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明确地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落实“4+1”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即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参加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014年,省直机关各党支部平均召开组织生活会3.98次,地厅级党员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3.13次。另一方面,以严格的组织生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在省直部门建立100个基层党支部联系点,把党建工作触角延伸到机关支部,把主体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省直机关3000多个党支部普遍召开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内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省直机关工委派出20个小组,先后参加指导100个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实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