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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鹏同志在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www.scjgdj.gov.cn/  (2009-05-31 15:30:24)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省局党组决定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省局党组在推进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转变的新形势下加强环保队伍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在此,我受省局党组委托,对2008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就2009年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8年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四个亲自”要求和中纪委、省纪委及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制度规范建设,加强对重大环保决策部署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大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中心工作、抗震救灾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反腐倡廉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2008年,省局党组及全省各级环保局都在新春伊始,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和环保总局党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精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各级环保部门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并布置下达,在年终实行统一的检查考核。反腐倡廉整体工作做到了与环保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省局机关两次召开干部大会,党组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对自身工作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廉政测评。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也都开展了述职述廉和测评活动。各级环保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机制普遍建立,并有效运行。

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颁布后,省局履行《实施办法》目标任务牵头单位主抓职责,制定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环保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办法,责任到位到人,为贯彻实施奠定了较好基础。绵阳、广元、广安、巴中等市环保局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意见。各级环保部门还把《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组织答题等方式,多形式增强学习效果。省局机关职工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开展了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答题活动。

(二)加强环保重大决策督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省委、省政府《2008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表》中明确省环保局牵头负责“继续加强对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目标任务。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加大专项治理督办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部署,积极主动地对重大环保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环境监察与行政监察双管齐下的工作态势。去年我省200个工业重点污染企业、6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64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限期治理任务如期完成。经国家核查,2008年我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2.62%2.84%,自定目标氨氮削减0.94%。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开展现场监督检查14.8万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22余件。在抗震救灾中,各级环保部门对石油化工、油料贮存、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及渗漏液、尾矿库、饮用水源地、堰塞湖溃坝可能带来的环境隐患实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确保了全省饮用水安全。

(三)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队伍履职尽责意识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安排,在2008年度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四川省环保局以《建设高素质环保队伍,推进历史性转变》为题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介绍了近年来我省严查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落实责任追究,促进各级党政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形成合力推动环保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典型经验,受到总局领导和与会各省同志的肯定及好评。

根据环保部开展“认清环保新形势、正确运用手中权”警示教育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参观法纪教育基地,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展,观看警示教育资料片等宣教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全省环保系统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忠于职守,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执法队伍。在沱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五年之际,省环保局和省监察厅于200835日举行了“四川省环境警示教育大会暨青白江区环境警示教育纪念日纪念碑揭幕仪式”大型公众宣传活动,省内外媒体广泛报道。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协助省纪委监察厅拍摄了《聚焦廉政--加强环境监管,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专题电视片,在四川电视台播放。省环保局和省监察厅拍摄了全国第一部反映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查处的环境污染警示片--《江河泪》,近期将在国内发行。

(四)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质落实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各级环保部门恪尽职守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在省局党组及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由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人教、审计等部门成立了抗震救灾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督办各部门环境应急工作。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监管抗震救灾资金物质的要求,连续发出了省环保局《关于在抗震救灾中加强纪律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省抗震救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等文件,严肃政治、组织、财经和工作纪律,加大对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保障环保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及时拨付和有效使用。省局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联席会议和震灾环境应急监测监察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坚持集体会商会审,公开透明地做好资金物资的管理、接收、分配、送达、公示等工作,以及按程序组织应急监测监察设备采购工作。环保部纪检组监察局、《中国环境报》对我省的做法给予了肯定。据统计,抗震救灾中省局共收到抗震救灾资金2710.439万元,经环保部、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等审计检查,所有收支项目均符合政策规定,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质真正用到重灾区,用到应急重点上。

(五)推进重点环节廉洁从政,规范环保权力运行

2008年,我们强化了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评审、环境执法、专项资金分配、干部人事、招标采购等“六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结合省委、省政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部署,各地进一步提高环保审批效能和推动审批规范化。省局再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规范,由18项减少合并为12项。同时优化审批环节,细化审批责任,量化审批时间,将行政审批的办结时限压缩了40%以上。根据“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行政审批处与环评处合署办公,确定了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及人员、审批事项及职责,安装了监控视频,审批程序更加规范,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眉山、广安、阿坝等地实行了环保审批廉政意见反馈制度,印发《环境管理工作意见反馈单》,自觉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各级管理使用环保专项资金的责任进一步落实。省局坚持公开透明、集体会商会审程序,组织业务处室、专家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等共同评审项目资金,对拟审批的项目分批公示,最后提交局务会审定。审计处、监察室还开展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对涉及资金项目的信访举报都要现场调查,一追到底。按照《关于2008年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要求各单位必须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检监察全程介入监管,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坚决查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失职渎职行为。去年底,省局会同省财政厅将近年来发现的各地违规使用的171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逗硬收回。各级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还认真督促承办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招标采购环保监测监察设备,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省局去年完成逾亿元招标任务,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各级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还做好其它重点监督管理工作。一是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干部推荐考察公示监督,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102名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全系统有82名干部竞争上岗,69名干部轮岗交流。二是有98个基层环保单位参加行风评议活动,94个评为满意单位,4个评为基本满意单位,满意率同比上升10.6%。三是花大力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省局监察室严查某市两企业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举报,加强联动督办,直接追回24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四是确保环保法律法规的规范实施。普遍成立了案审委员会,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策。五是积极畅通环保诉求。17个市、91个县开设了环保“行风热线”,省局领导带队两次参加四川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受理、解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投诉27件,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得到有关部门肯定和群众好评。各级受理环境信访15168件,结案率98%以上。

过去的一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不足和值得重视的问题。队伍中不廉洁、不作为以及行风不正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等,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力加以解决。

二、高度重视我省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近年来,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进入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环保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这些空前的变革,既给环保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巨大动力,也给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特别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消极影响进一步显现,国家采取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措施以及我省加快灾后重建进一步实施的情况下,全省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与挑战。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抵制错误政绩观的任务艰巨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当前还存在相当大的阻力。主要表现在:在思想认识上,一些地方及领导干部“重经济轻环保”、“先发展后环保”、“先污染后治理”、“项目优先环保让路”的错误认识及作法依然存在,且根深蒂固。在发展模式上,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短期内难以改变,一些地方甚至会以拉动内需促发展为借口,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在法制体制机制上,已明显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新的法制体制机制的建立尚待时日,其滞后局面一时难以改变。这些问题必然反映到当前环保工作及环保领域党风政风上来。如何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政治保证,是新形势对各级环保部门和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提出的新要求。

(二)环保地位提升、权限扩大,伴随着廉政风险增加

随着政府赋予环境保护更大的权力以及更多的环保投入,我们管理的事务增多,可支配的资金量也越来越大,正在由“弱势部门”变为悠关企业生死的“强势部门”,变为腐败行为的重点“攻关对象”。总体看,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经得起考验的队伍。但仍有个别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发生错位、浮华诱惑产生盲目攀比、地位变化造成权力观偏差、利益驱动促成滥用职权,甚至触犯党纪国法。近年全国环保系统经济案件一是呈高发势头社会影响恶劣,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二是党员领导干部涉案增多。三是违法违纪案件主要集中在环评、规财、人事、执法监察、监测、固废等重点岗位。这些情况虽然在我省环保领域没有集中出现,但面对新时期环保反腐倡廉的新特点,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警钟长鸣。

(三)拉动内需、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管责任重大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党中央和国务院沉着应对,以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并把生态环境作为重点培育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把节能减排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方面。加之国家将投入1.7万亿用于我省灾后重建,因此,今年全省各类环保专项资金将有大幅度增涨。面对前所未有、如此众多的项目,如此巨额的资金,如此紧的时间,如此高的要求,如此大的强度,如此重的责任,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如何适应形势和任务变化,应对挑战,经受住考验,切实做到依法依纪、科学决策,管好用好、实施好、监督好手中的项目、资金和资源,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确保各个项目成为廉洁工程、阳光工程、透明工程,从而向党和人民交一本明白帐、放心帐,是各级环保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

针对当前我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上述新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环保廉政风险增大的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保持政令畅通。必须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经得起权力、金钱的考验。必须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清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手中权力,绝不能搞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必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运行和使用。必须坚持“两手抓”,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三、切实抓好2009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是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之年,也是落实“十一五”环保规划、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决胜之年。我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思想是: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环保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加强环保队伍思想作风教育,加大对重大环保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服务、保证作用,为推进环保中心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认真领会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分析并提出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在学习贯彻中,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深刻认识当前改革发展呈现出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全面理解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将思想认识转化为坚定态度、自觉行动和强大合力,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共有9处提到环境保护,其中6处对环境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查找症结、制定措施,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六个方面,强化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

(二)加大对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保障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取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报告中特别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再接再励,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都明确要求,“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此,各级环保部门要把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环保政策法规、节能减排等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既为拉动内需开辟“绿色通道”,又严格把关“两高一资”项目,坚决纠正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错误做法。坚决查处超标排污和偷排漏排的违法案件,坚决惩治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的失职行为,运用党纪政纪手段保证重大环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环保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环保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要强化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一把手”必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会商、集体会审、集体决策程序,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落实监管制度,确保监管严密有效、不留死角,做到关口前移、规范在前、预防在先。要突出监管重点,突出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管,主动落实向同级灾后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报制度,确保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要深刻吸取环保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以及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要杜绝个人或“小集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及失职渎职行为。

(三)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惩防体系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长期战略任务,是多年来反腐倡廉经验的总结,是全方位抵御腐败行为的重大举措。为此,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中央《工作规划》以及四川省和环保部《实施办法》的要求,下大力抓好落实。同时还要努力完成《四川省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环保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确定各项任务。

构建惩防体系建设要注重教育倡廉,常抓不懈。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建没的基础。各级环保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突出行业特色,用环保系统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做到针对性与有效性相统一。开展丰富多彩廉政文化活动,增强吸引力,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

要注重制度规廉,重在落实。规范制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方针,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根本制度、以环保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工作规则为专项制度、以党的各项廉洁从政规定为基本制度的廉政制度体系,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更加全面。要特别注重将廉政制度规定有效融入重要环节的工作程序中去,避免“两张皮”。要把“六项权力”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攻方向,作为关口前移、源头防腐的突破口,紧紧围绕“六项权力”摆现象、查原因、找对策,有的放矢、卓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工作。

要注重监督促廉,务求实效。强化监督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监督的实质在于监督权力。各级环保部门要把主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把环保重要行政审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作为监督的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把廉政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然、事中监督校正偏差、事后监督纠正错误,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公平、公正。

要注重惩治兴廉,敢于碰硬。严肃惩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保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各级环保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拓宽和畅通举报渠道,建立信访、纪检、监察、环监等部门联动机制,重点查处在环境执法和环保审批、行政审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采购等“六项权力”运行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以反腐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要特别注意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亲自”要求,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成员,要积极主动地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堵塞漏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认真抓好本部门、本业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仅要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而且要对本业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自觉把反腐倡廉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要进一步研究完善责任追究的措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存在,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长期以来,环保系统纪检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为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环保工作向前发展做出了积极的成绩。各级环保部门党组(党委)要更加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关心支持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多种岗位的培训、使用和锻炼,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各级环保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良好的作风、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全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四川省环保局纪检监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