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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建立十项贯通协同机制
切实推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和监督责任

http://www.scjgdj.gov.cn/  (2020-06-02 10:30:4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各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与绵阳市经合局党组、绵阳市经信局和商务局党组制定党风廉政贯通协同十机制,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建立沟通会商机制。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书记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季度就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交换一次意见,至少每年半组织一次工作联席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建立参加或列席会议机制。综合监督单位组织召开的有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精神、重要决定、研究部署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会议,通知驻局纪检监察组派人参加或列席。

三是建立选人用人监督机制。拟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拟晋升职级公务员人选、拟作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代表及各种评先评优活动推荐单位(个人)等需要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局党组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驻局纪检监察组应对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四是建立监督建议机制。驻局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并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局党组主动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认真研究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监督建议。

五是建立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及时主动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反馈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情况;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监督,加强指导。

六是建立述责述廉机制。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局党组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对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要进行书面和会议述责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

七是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局及直属单位要将收到反映干部违纪、职务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材料报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分类处理;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机关纪委的线索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八是建立联合执纪监督机制。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各综合监督单位相互支持、协同配合,加强工作联动。局党组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等重要事项,需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

九是建立重要情况通报抄送机制。综合监督单位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会议纪要、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审计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等文件资料,抄送纪检监察组或送纪检监察组传阅。

十是建立党风廉政情况报备机制。涉及项目招标、评审、验收等工作事项,事前应向驻局纪检监察组通报相关情况和备案;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表》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绵阳市经济合作局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