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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http://www.scjgdj.gov.cn/  (2018-08-21 10:43:50)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12号)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整体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省直机关工委为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财政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和四川省直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直工会)。

(二)机构职能

省直机关工委是省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规划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省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省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

5.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省直机关在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指导省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党员干部的轮训、培训工作。

7.指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领导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四川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的工作。

10.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7年底,省直机关工委共有行政编制9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12人),离休人员5人,其他聘用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委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为247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12.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在2017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共追加经费551.98万元,分别是:一是下达2016年在职人员绩效管理奖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13.59万元;二是追加脱贫攻坚“五个一”先进集体奖励资金1万元;三是追加四川省“8.8”九寨沟地震及“6.24”茂县特大山体滑坡抗震救灾受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奖励资金2.8万元;四是下达住房补贴资金34.5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委2017年末财政拨款收入2892.9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892.90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169.33万元,约5%。主要原因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17〕133号)要求,对2017年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从支出的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28万元,占总支出的75%;教育支出4.68万元,占总支出的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93万元,占总支出的15.8%;医疗卫生支出107.05万元,占总支出的3.7%;住房保障支出155.97万元,占总支出的5.3%。

从支出的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367.25万元,占总支出的47.3%;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69万元,占总支出的3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73万元,占总支出的15.5%;其他资本性支出46.22万元,占总支出的1.6%.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为确保年度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确、完善,我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6〕74号)要求,依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结合当年重点工作需要,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一是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加强与干部人事、行政后勤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认真核实工委人员编制、车辆编制以及办公面积,准确掌握工委实有在职、离退休人员人数及各职级情况,公务用车实有数量以及机关办公面积,据此测算出2017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的需求量。同时,根据工委的职能职责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要求工委各部门及时申报2017年度项目经费及新增项目经费,完善资金申报资料及手续。二是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一方面做好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确保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编制科学准确。另一方面认真梳理、筛选、汇总工委各部门2017年重点工作及项目经费需求,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填报项目库。对于新增项目要求承办部门提供相关依据和经费预算明细,完善相关资金申报手续。待2017年预算控制数下达后,我们对预算责任、指标、费用、定额等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绩效目标。三是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从时间要求、质量、规模等方面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工委职能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完善预算编制后续工作。预算编制完成后,按照财政厅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送审,确保预算编制质量,杜绝工作疏漏。并将预算编制结果报送各部门。

(二)综合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分配及中期评估情况。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工委各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跟进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向项目承办部门通报资金执行进度。对于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工委非税收入仅来源于省直纪工委查办案件执行的罚没收入以及工委处置国有资产收入。2017年共收缴罚没收入0.65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14万元,均及时全额上缴国库。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情况。2017年工委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为239.21万元,实际采购112.6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6.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设备采购结余0.89万元;二是印刷服务节约29.3万元;结转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32万元;调整政府采购标识60万元;公车运维费节省4.40万元。在政府采购计划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根据工委实际需求,按照实施计划进度和标准完成采购,确保应采尽采,符合规定。

4.资产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符合固定资产限额标准的财物,我们均纳入固定资产范围进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完善入库出库手续,确保每一件固定资产登记在册,领取人签字,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核对账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成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对清查出的毁损待报废资产按程序进行了报废处置。

5.内控制度管理情况。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定了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在经费管理方面,我委严格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明确部门经费管理职责、开支范围及标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实行预算全覆盖,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优化使用结构,保证重点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机关会计核算实行统一核算;机关账户统一开设、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政府采购的标准和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委托了第三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搭建信息化内控平台。

6.信息公开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我们在规定时间按照统一格式、内容、口径分别在省政府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7.绩效评价及绩效监控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委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制定了绩效总目标,依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通过采取询问和集中评议的方法,对各处室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核算都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对2017年单个项目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绩效运行进行了监控分析,找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落实了工作措施,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整体绩效

2017年,省直机关工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推进、成效突出,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服务中心成效明显。选举产生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147名、推选省直机关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61名。分层次、全覆盖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部署开展8项专题活动,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稳增长、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和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助推脱贫攻坚百战百胜、打好污染防治战役等一系列大事要事难事中,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引领带头作用。二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围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创新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党员爱心互助资金建立并对困难党员资助等三项活动,出台11项机关党建制度,大力推动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长期存在的问题。三是驻村帮扶扎实开展。组织“四大片区”驻村干部示范培训班,共6期,100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制定实施《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常态化严格抓好“双联”工作,推进机关党支部与贫困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涌现出全省脱贫攻坚“五个一”驻村帮扶先进集体200个、优秀驻村干部100名,4名驻村干部获省五一劳动奖、1名获得脱贫攻坚创新奖。四是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办好案例剖析、“关键少数”警示教育会,开展“清风正气传家远”家风建设系列活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80人次。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得到巩固发展。五是党建质量有力提升。全面压实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首次组织机关党建专项督查考核并通报、整改。首次举办省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外训班、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培训班、全省机关公文写作培训暨大赛。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等全国性会议上作5次交流发言,获得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党建创新成果展示”十佳案例1个、百优案例2个。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多次得到省委东明书记、小刚副书记的批示肯定。“四大片区”驻村干部培训班也得到培训的驻村干部一致好评和满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评价,我们认为,2017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现象;二是受评价指标所限,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参差不齐。

(三)工作建议

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参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升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