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文章页

广安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两个《意见》

https://www.scjgdj.gov.cn/  (2024-11-08 15:11:11)    

11月6日,广安市委召开六届第137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广安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准确领会把握。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出台两个《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特别是第一次以省委名义印发机关党建专项文件,充分体现了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各级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细化工作举措。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聚焦两个《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研究措施、分步实施、分层推进,推动两个《意见》落到实处。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压实市直机关党建责任,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支持配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的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建立起明责、履责、督责、考责“四责”体系。

加强督促指导。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强化与组织、宣传、统战、巡察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大对下级机关工委的工作指导。各地党组(党委)要坚持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健全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建责任落地落实。

(广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