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员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促使每一名党员肩上有责、争先有标、行为有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甘孜州发展改革委从制度创新入手,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用积分记录党员党性修养、履职能力,衡量党员作用、评定党员优劣,用“小积分”管好“大队伍”。
科学设置积分规则。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基础分设置是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履职分设置是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加分设置是主要考核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履行党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有突出贡献、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出色完成任务的党员加分。扣分设置是主要根据党支部、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据实扣分。
评分流程公正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组织实施,支部每年末填写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管理工作台账》。支委初评。年底召开支委会,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核实每名党员的基础分、履职分、加减分情况。党员大会评定。召开支部大会,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核实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公示积分。党员积分评议后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积分有异议的,党支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
注重积分成果运用。将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甘孜州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