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深化全国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成果,因地制宜探索新机制、新路径,着力破解制约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人、地、钱”三大瓶颈,推动村集体经济倍增。
激活“人”,促进各类主体共谋联动。推动三级干部主动抓。成立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部长、分管农业区领导抓集体经济责任;出台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十六条措施”,推动镇街和部门明晰任务、齐抓共管;在村社实行“创收奖”制度,将发展集体经济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红旗书记评选等主要指标,倒逼明责履责落责。推动三大主体带头干。对4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和规范挂牌,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三大主体融合发展,实行“国企+集体经济”对项目建设兜底和运营支持,带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780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经验全国推广。推动各类人才齐参与。实施实用人才“绿领工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集体经济职业经理人培养,吸引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41人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60人,认定初中级涉农职称102人,引导119人提升学历。
盘活“地”,激发乡村资源内在活力。把土地流转的收益留存给村集体。实行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推行“三级土地预推—资质审查前置—平台公开交易—风险应急处理”承包土地“四步流转”机制,累计流转16.5万亩土地发展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推动通过收取土地流转服务费每年新增集体经济收益230余万元。把地上的资源赋权给村集体。将农村集体产权清产核资明确的财政“三农”投入、乡村振兴投入形成的各类设施等“增量资产”,撤并村办公用房、小型水利等“闲置资产”确权给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运营。累计依法推动22处不动产、3处小水利等国有资产委托管护经营,撬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把盘活的宅基地交付给村集体。建立宅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留、集体用地征收补偿费预留支持发展集体经济等制度,鼓励村集体、村民就地就近盘活闲置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累计挂牌流转交易宅基地53宗,签约投资项目18个,将120亩宅改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在村内流动变现和发展乡村新业态。
用活“钱”,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财政资金撬动。争取中省财政扶持村项目13个、1300万元,撬动整合中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等3600万元,区财政建立700万元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形成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多元化财政政策支持机制,夯实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和集体经济发展基础。社会资金跟进。统筹规划2个镇级和9个村级片区编制连片规划,在片区内高效配置农村土地要素、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吸引社会资本下乡投资的新格局。2021年以来,通过布局优势产业、打造特色项目、优化政策支持等,吸引社会资本3000余万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投资项目15个。金融资金补充。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业信贷担保支持体系、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协调农业、邮政、珠江村镇等银行推出“强村贷”“金土地”等8类融资产品,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贷款授信最高达50万元,已累计审批贷款200万元。
(眉山市彭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