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引领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更加信心满怀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近日,市直机关工委出台了市直机关深化“民心守护·机关先行”就近就便服务群众十条措施。
强化惠民政策宣传落实。依托《泸州市惠民政策一本通》,通过信息化平台和现场讲解、入户宣传等形式,对本部门本系统惠民政策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时限要求等进行宣传讲解,做到惠民政策到人到户、应知尽知。着力解决惠民政策适用和实施范围、对象、界限不清晰,落实政策服务不主动、缩水走样等突出问题,确保惠民政策执行到位、落地见效。
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深入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党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开展“我为民企解难题”活动,积极引导、有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深入了解、摸排民营企业运营发展中的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惠企政策责任部门包保解决1个实际难题。
推动首问责任制高质量落实。严格执行《泸州市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推动市直部门及科室机构明确1个责任岗、设置1块责任牌、制定1个工作方案、建立1本办件台账,明确首问责任人、履行首问责任方式、服务规范、工作规程、日常管理等事项,实现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运行。
全面提升办事效能。在政务服务中心等办事服务场所和窗口服务单位,全覆盖设置“办不成事”受理窗口,推动一窗办成、一次办结,深化“一网通办”。建立群众诉求“接件即办”机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办件流程,实现诉求合理能够当下解决的100%解决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100%制定规划逐步解决、不能解决的100%解释说明到位。强化群众办理全过程监督,确保规范高效办好群众诉求。
结对联系重点村。全面推进市直部门与基层结对联系,机关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按要求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年度帮扶计划,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稳就业促增收,推进乡风文明、基层治理,帮助建强村党组织、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每年开展消费帮扶活动不少于1次、办实事不少于2件,组织干部群众、致富带头人考察学习不少于1次,开展政策宣传和党性教育不少于4次。部门主要领导每年到联系村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不少于4次,每年开展入户帮扶至少1次。
结对服务包保社区。市直部门与包保社区结成对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三张清单”(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疫情防控、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双报到”常态长效、落地落实。机关党员在本人居住地或单位包联地选择1个村(社区)报到,主动认领党员责任区、服务岗,积极参加主题实践、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名党员联系社区网格1个,联系群众2户,至少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件。
党代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市直机关领导干部中的党代表,由其党组织所在单位负责,在本单位联系帮扶村或包保社区确定1个固定联系点,至少联系困难党员1名、困难家庭1户,每年入户走访不少于2次,以点带面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直机关中的基层党代表联系老党员、普通党员或困难党员干部职工2-3户,发挥好帮扶带动作用。
深入整治作风问题。聚焦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在为民服务上拖沓敷衍推诿扯皮和加重基层负担的“庸懒散浮拖软”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纠整改、防微杜渐。深化“窗口腐败”问题专项监督,重点聚焦窗口人员勾结中介拿好处、吃拿卡要谋私利、办事服务慵懒散等问题,开展监督、查处问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健全基层减负长效工作机制。
广泛开展“三亮三比”活动。在机关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比业务、比实效、比服务”活动,采取发放服务卡、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着力选树服务群众先进典型。对在联系服务群众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通过选树“旗帜机关”“模范团队”“机关榜样”,优先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措施,激励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走在前、作表率,打头阵、当先锋。
(泸州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