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民心守护”工程推进会部署,推动市直机关在民心守护中走在前、作表率,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做好“民心守护工程•机关先行”的通知》,在市直机关中发起“民心守护·机关先行”活动。
以“民心守护”工程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升级,总结“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阶段性成果,实行每年一清单,市直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拟定为民办实事清单,每年为群众办好一批实事,以“民心守护”工程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固化形成制度机制。
完善为民服务首问责任制,市直各部门(单位)在办公室或接待群众窗口设立首问责任岗,建立首问工作台账,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履行首问责任人责任。
树立民心守护典型,结合“两优一先”“机关榜样”等先进典型评选 ,对在“民心守护”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进行表扬。
强化干部作风全方位监督,将“民心守护”工程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干部述职述廉的重点内容,使各级干部主动增强为民意识、持续改进作风。
(泸州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