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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草山上的检察为民办实事

https://www.scjgdj.gov.cn/  (2021-05-26 10:54:57)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印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办实事”措施》(川检【2021】134号),指导全省各级检察院立足地域特点和检察职能,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其中,甘孜州检察机关针对当地作为四川省虫草主要产地之一的实际情况,将“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与虫草采挖期间的社会稳定、生态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紧密结合,有力维护虫草产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力以赴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积极维护虫草采挖期间社会稳定。理塘县检察院驻禾尼乡虫草产区工作组克服点多、面广、采挖群众多和藏区高原极端天气等困难,对各个采集点开展“巡山+巡查”工作,打击越界采挖、偷盗等违法行为,检查虫草采集证和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确保群众安全、有序、顺利进山采集虫草。同时,加强对虫草采集点小卖部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售卖酒类、散装油等严禁销售的物品和携带管制刀具、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排除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德格、乡城等地检察院领导班子带队下沉一线,联合地方政府在虫草山地界纠纷、越界放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上通力合作,在主动履职、担当作为中维护群众安全。今年以来,甘孜州虫草产区未发生过因越界采挖导致的群体纠纷、事件和治安案件。

二、积极保护虫草采挖期间生态环境。理塘县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理塘虫草产区出现的生活垃圾、破坏草皮植被等破坏虫草山生态环境的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2次,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虫草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此外,该院还加大监督力度,在虫草山开展生活区生活垃圾、植被破坏“回头看”活动,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整改效果不反弹。康定、雅江、白玉等县(市)检察院对虫草产区采挖点零售摊点销售打火机、火柴等火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生活用火,组织采挖人员每日自觉清理帐篷边可燃物,进村入户与群众签订相关责任书,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和虫草采挖工作两手抓。同时,派出藏汉双语检察人员前往虫草采挖点开展草原生态保护等法治宣讲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坝坝宣讲、广播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切实把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共同守住虫草山生态安全底线。近三年来,甘孜州检察机关累计在虫草产区开展法律宣讲300余次,覆盖群众10万余人次。

三、积极做好虫草采挖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随着采集虫草的群众日益增多,在群众聚集点出现了众多销售食品和生活用品的小卖部,虽较好地解决了群众自带食品和生活用品不足的问题,但也带来了食品、用品的安全问题。理塘、乡城等地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等职能部门对虫草产区小卖部进行了食品安全卫生检查,重点检查了保质期短、易变质、“三无产品”等食品,覆盖小卖部205个,确保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