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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大行动”

https://www.scjgdj.gov.cn/  (2021-04-27 09:15:26)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推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任务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落地落实,4月12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印发了《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大行动的通知》,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大行动”作出详细部署。

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将五级人大代表就近编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和代表活动室,要求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代表带头“进家、进站、进室”开展履职活动,深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本职岗位,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解决关心关注的安居、就业、上学、看病、饮水、行路等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五级人大代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走访中小微企业,努力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生产销售、融资贷款、减税减负等实际困难。

组织开展“民生实事我监督”。落实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监督方案,每个票决项目落实一名督办领导、一个督办委室、一个代表监督小组,每月开展监督活动,常态监督动态反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票决民生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着力推动票决实施的民生项目如期竣工。总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经验,在项目初定、项目票决、项目监督等方面研究固化一批制度。

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我出力”。组织开展深度调研,积极为制定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现代农业园区条例、河(湖)长制工作条例提出科学合理建议。推动代表助力乡村振兴,发动代表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持续关心帮扶已脱贫人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人大力量。听取审议市政府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解决粮食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突出问题。持续做好联系村脱贫攻坚巩固工作,督促驻村干部创新思路做好帮扶,落实年度帮扶计划,着眼长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