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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突出“四个作用”
迅速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https://www.scjgdj.gov.cn/  (2021-04-20 12:40:28)    

按照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省检察院迅速组织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突出党组表率作用、支部主体作用、典型示范作用和检察职能作用,周密制定学习教育方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定不移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

一、发挥党组表率作用,周密部署学习教育。省检察院党组于3月1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党组班子和领导小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迅速研究制定《四川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和《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分别从党组和党支部层面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和基层战斗堡垒作用。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集体研学、读书交流等多种方式抓好领导班子学习,及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方案和集中学习研讨计划。党组成员在带头抓好自身学习、实践的同时,通过讲党课、到对口联系基层院调研指导等方式,积极开展党史宣讲和督导。

二、突出支部主体作用,全面开展学习教育。注重发挥各党支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压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指导各党支部周密制定学习教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抓好动员部署、专题学习、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等各项工作。依托“三会一课”开展“学党史、感党恩”活动,突出以“党旗在检察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用好红色教育资源,部署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立足各支部业务职能,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交流和岗位建功活动。同时,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检查通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强化督促落实。

三、聚焦典型示范作用,抓好重点群体学习教育。针对机关离退休党员、转业军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脱贫攻坚一线党员等群体的情况,分类研究制定学习教育方案。以“讲述党史检史、永葆奋斗精神”和“时代新人说——党史检史激励我成长”为主题,分别组织邀请离退休老同志、脱贫攻坚一线党员、先进典型等作党史和检察史专题宣讲,讲好亲身经历,传承革命传统和奋斗精神。结合老同志特点,广泛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学习和纪念活动,延续、传承“红色检察”历史基因。突出退役军人听党指挥的优良传统,组织好全院100余名转业军人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召开转业军人座谈会、优秀转业军人讲“微党课”等,结合自身经历开展学习分享,交流心得体会。指导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积极举办专题读书会、学习沙龙,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参加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发挥女性在和谐家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机关女干部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好家风”传承,推动学习教育向家庭延伸。

四、立足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注重把学党史与学检察史有机结合起来,建好“四川检察陈列馆”,营建党史检察史学习教育阵地,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检察制度的高度自觉自信。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做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入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实施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全链条打击,严肃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好司法救助,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将学党史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以党史学习教育引领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四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用检察工作实绩体现学习教育成效。

(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