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社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人社职能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基层党组织作堡垒,广大党员当先锋,在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践行党的先进性。
创新社保举措,全力支持企业纾危解困
一是延长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成都市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等业务的,可延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通过网上或社保经办网点办理。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长至3月底缴纳;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7月底,同时,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二是缓缴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自申报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三是社会保险降率调基政策。2020年,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四是确保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按现行征收体制征收,稳定社保费征缴方式。不对用人单位的社保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应对压力风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全面宣传引导。针对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第一时间就当前广大企业和职工关心关注的劳动关系热点问题,通过“十问十答”形式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解读,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共同凝心聚力、携手并肩、共渡难关,发扬“和为贵、好商量”以及“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优良传统,相互支持和理解,遇事多协商,共同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二是主动纾危解困。结合成都实际,从“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四个维度,提出了13条具体指导意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实施“四抓四促”,维护企业和劳动者权益
一抓渠道畅通,促进举报投诉“线上”进行。向社会公开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热线和劳动监察微信公众号,增强举报投诉“线上”接待力量,鼓励企业和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二抓现场管理,促进接待工作安全开展。每日对接待大厅等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对来访人员及时进行体温测试和基本信息筛查,做好人员防护,让来访人员感受到我们服务的“温度”。三抓排查处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托基层网格管理系统,及时发现预警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开辟绿色通道,搭建线上协调平台,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带来的劳企双方诉求和争议,切实维护劳企双方合法权益,共筑疫情防控期间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四抓服务指导,促进企业生产有序恢复。做好企业恢复生产过程中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工作,主动与企业进行对接,了解企业恢复生产和用工过程中的困难,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导,推动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成都市人社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