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慈善募捐行为。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民政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外及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慈善公开募捐活动的公告》,对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备案、公募信息公开、捐赠款物管理、公开募捐监督作出相关要求,并公布疫情防控慈善捐赠举报电话,呼吁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慈善公开募捐活动并监督慈善行为。
规范捐赠信息公开。向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书面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严格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本组织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截止目前,全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接受捐赠款物1999.274857万元。
规范款物使用管理。及时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安排使用捐赠款物,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对捐赠款物使用拨付率低的区县立即下发《工作督办函》,要求提高站位,严明纪律和程序,合理高效使用捐赠款物,严禁发生积压和挪用现象,确保社会爱心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当前全市捐赠款物拨付率达80%。
规范信息统计上报。坚持每天“日报告”和定期报告制,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市慈善组织每天收集汇总当天累计捐赠收支情况并按时报送,要求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每月4号、14号、24号报送本组织款物捐赠接受、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严禁错报、虚报、瞒报、漏报和不按时报送等情形,对于因工作敷衍塞责、消极懈怠,造成严重后果及时予以通报。
(巴中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