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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力推“战疫”财政政策快速落地
强化中小企业金融支持

https://www.scjgdj.gov.cn/  (2020-02-22 10:54:39)    

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普遍面临困难,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财政部等部委先后印发了《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等系列文件,省政府办公厅也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通过财政金融政策互动、共同发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功能,激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

为推动政策快速精准见效,财政厅迅速响应,认真研究政策落地落实具体办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人行成都分行和四川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0〕5号),针对重要医用物资及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和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等重点保障企业,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再贷款支持的单户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及感染新冠肺炎的创业个人,进一步细化政策标准、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市县做好企业服务和资金申报工作,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风险补助等方式,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真金白银出实招。《通知》按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助等三种方式对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的申报审核程序进行分类,涉及国家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骨干商贸流通企业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再贷款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助、应急转贷损失补助等7项内容,中省市县多级财政共同发力,构建起多维度、大力度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

突出重点控疫情。《通知》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中小企业发展,有针对性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及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和创业个人的支持力度。在贴息方面,对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实际获贷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对再贷款支持的单户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按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金融机构展期的借款人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在担保费用补贴方面,对融资担保机构单户金额1000万元以内且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2%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按疫情防控期间折算担保金额的1%给予补贴;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在疫情防控期内发生的“零收费”再担保业务,按疫情防控期间折算再担保金额的2.5‰给予补贴。在风险补助方面,对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内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造成贷款损失的,按贷款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单户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给予损失分担;对市县应急转贷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在疫情防控期内产生的损失省财政按市县政府承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助。多措并举支持重点企业复工达产、中小企业持续发展,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急事急办快兑现。《通知》明确要求实行“每月申报、每月拨付”,最大限度灵活企业申报时间、压缩部门审核周期,确保资金应报尽报、快速拨付,及时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提振中小企业信心,为抗击疫情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提供财政支持。

协同联动保落实。《通知》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省市县和部门间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形成部门协同、良性互动的财政金融政策传导机制,确保申报工作及时、有序开展,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实效。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