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调研疫情影响,于2月16日印发《关于支持文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稳定发展。
“十条措施”聚焦政策解读落实、强化资金支持、优化政务服务、补贴在线服务等,从不同层面为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提供暖心服务。
针对文旅企业异常关心的资金难题,“十条措施”明确指出,一是协调解决企业融资困难,支持省农信社、省工行、省农行等尽快设立13家文旅支行,面向文旅中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指导企业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拓宽融资渠道;二是暂退部分旅游质量保障金,对全省已依法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领取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数额的80%;三是加强线上培训和线上服务,对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地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十条措施”对尽快恢复和提振旅游市场提供相应支持:一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服务,指导文旅企业与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地要制定文旅重大项目开工复工时间表,对全省文旅重大项目继续实行双月通报、季度分析。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根据疫情变化,适时启动“安逸四川·春回天府”旅游季。三是优化文化旅游行政审批服务,疫情稳定后,对新申报的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办结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以内,确保企业少跑路、尽快办。四是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潜力,引导各地争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研究制定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根据疫后市场变化和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创新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
此外,“十条措施”还在积极宣传落实企业扶持政策,积极研究相关支持政策,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和账款拖欠三个方面给予文旅企业相关扶持。
(文旅厅机关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