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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为农 创业 诚信 合作

https://www.scjgdj.gov.cn/  (2022-10-10 09:20:01)    

在八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供销合作社蕴育了具有自身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文化。革命战争年代,根据地和解放区的供销合作社组织生产、方便生活、支援前线,铸就了献身革命、不畏艰难、勇于奉献的“南区精神”。新中国成立后,各级供销合作社以发展生产、保障供给为己任,创造了艰苦奋斗、勤俭办社、心系群众、诚实守信的“扁担精神”、“背篓精神”。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艰苦创业、改革创新、扎根基层,弘扬了心系“三农”、爱农为民的奉献精神,坚韧克难、勤俭勤勉的创业精神,不断创新、永不言止的进取精神和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合作精神。以这些精神为主要内涵的供销合作社文化始终闪耀着供销合作社人的智慧和光芒,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经过综合提炼,我们把供销社机关文化核心词概括为:为农、创业、诚信、合作。

为农,即不忘初心、坚持宗旨的“为农”情怀。发扬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心系“三农”,爱农为民,不断密切与农民的联系,提升服务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供销合作社的根在农村,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综合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和把握的关键所在。供销合作社只有坚定为农服务的初心使命,始终为农、务农、姓农,才能得到农民的信任、社会的认同、党委政府的支持。

创业,即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的“创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0余次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为供销合作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也为供销合作事业开创新局面、进行“二次创业”提供了强大动力。供销社要抓住和用好当前难得发展机遇,奋发进取,艰苦奋斗,大力推进组织、经营和服务创新,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把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推向前进。

诚信,即诚信经营、口碑至上的“诚信”原则。始终恪守货真价实、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守承诺,重信誉,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树立供销合作社的行业形象。供销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在生产、经营、销售中讲诚信,离开了诚信,供销合作社就会偏离性质和宗旨。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从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真正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农民,让农民真正感受到综合改革带来的实惠和好处;必须打通城乡消费端,拓展连锁化、品牌化诚信经营,通过新建、改造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布局社区超市、社区菜店,以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为重点,开展社区连锁经营和配送服务,依托供销合作社品牌公信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供销合作社“川字号”品牌。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党委政府想得到、抓得住、用得上,农民群众信得过、离不开的为农服务国家队。

合作,即外引内联、开门办社的“合作”理念。始终坚持合作制原则,秉承合作社互助、合作理念,推行广泛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合作经济属性是融入供销合作社的本质属性,是融入供销合作社血脉的核心基因。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生命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供销合作社只有坚持合作制的方向,本着合作制的理念、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去办事,才能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才能真正达到扶弱、扶小、联强的目的,才能区别于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才能夯实社员基础,农民基础,最终提高自身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

(省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