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全力为眉山实现高质量发展护航。
加强思想引领,强化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对照《条例》,将思想引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教育“关键少数”。坚持开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一把手’述职述廉会议”等重点会议,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党性修养;将党的发展历程、先进理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入会议主题,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教育人、管理人、激励人。二是创新主题活动,教育全体党员。落实党内各项生活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同时紧跟时间节点,创新开展“人民在我心中”、“当先锋、作表率、争一流”等多形式教育活动,确保全警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清晰、行为规范准确。
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实践力度。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从制度建设上“把关”。不断修缮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同时将党建制度建设贯穿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中,下大力气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的提升。二是从领导示范上“守关”。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动、同落实,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在干部队伍上“通关”。继续将政治品德好、领导能力强、专业素养高、务实举措新、工作落实快的优秀民警提拔到领导岗位,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注重教育训练,学深悟透党建理论性知识。面对新时代基层党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建设一支爱党建、懂党建、会党建的专业队伍势在必行。一是在培训内容上突出重点。将《条例》等最新修改、制订的法律法规条例作为党建培训的重点,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意识和与时俱进意识。二是在培训形式上拓宽思维。从“培训提能”入手,深化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让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有序、开展有力,让党建骨干干得明白、做得扎实。三是在工作模式上依靠科技。依托“学习强国”平台、机关党建网站、“眉州头雁”微信服务号、建立“党建工作群”等方式,“键对键”对党建工作进行随时的指导,让党建工作具体化、公开化、晾晒化。四是在典型示范上形成联动。以“最强支部”创建为契机,打造支部党建“样板间”、树立学习标杆,带动全局党建工作的大幅提升。
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党建工作落细落小。用好督导检查的尺子,才能量出真抓、虚抓的界线。一是严格对照工作标准。盯紧基层党组织8项制度和16项日常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推动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二是优化考核量化机制。充分利用党员积分管理制,切实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导向、监督、保障作用,将考核考评结果作为支部、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切实用好规定条例。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等规定条例精神,让广大党员民警全面筑牢职责担当意识,不断升华党性修养,坚决做到廉洁自律。
(眉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