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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法院“三狠抓”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https://www.scjgdj.gov.cn/  (2023-08-15 11:27:01)    

2023年泸州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最高院、省法院的安排部署,坚持强基导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列为全市法院“一把手”工程,专门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会,强化组织、聚焦重点,以创促效,以“提供优质服务、便利群众诉讼,源头预防纠纷、就地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增量、提升审判质效”为基本目标,全力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培优转型提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狠抓党建引领,锻造过硬人民法庭队伍

全市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在人民法庭打造党建活动室,设立党员服务岗,设立党支部,配备党员干警等形式,将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始终。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人民法庭轮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精准性。以实践需求为导向,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考核活动,让法庭干警在实战中增强履职能力。

三是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坚持严管厚爱,在思想政治上、工作生活中更加关爱人民法庭一线干警,使其在组织上有归属感、工作上有荣誉感、履职中有安全感。

狠抓执法办案,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

泸州法院全市共有7个基层法院,下辖47个人民法庭,覆盖全市130个乡镇、街道,管辖常住及流动人口约509.61万人,平均管辖乡镇数量2.48个、管辖人口9.8万人。2023年以来,全市基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819件,其中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278件,占基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4.46%,结案率、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质效指标均有较大提升,真正做到将纠纷消除在前端、一次性化解在基层。

一是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以今年全市法院“司法效率再提速”为抓手,坚决杜绝“程序空转”,强化“能动司法”,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以“泸法麒麟法官工作室”“泸法麒麟诉讼服务站”为依托,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坚持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好接受的方式来开展工作。

二是坚持特色调解。全面推行“石榴籽”调解、专职驻庭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强化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协作,力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参与辖区家事、侵权、拆迁、土地承包等各类矛盾纠纷化解3000余次。

三是深入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为充分发挥审理法官熟悉案情的优势,切实解决执行中查人找物难题,切实提升案件执行到位率,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力推进全市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实现基层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目前泸县法院全域法庭、龙马潭自贸区法庭、江阳区白酒产业园区法庭等已实现“立审执一体化”,成效显著。

狠抓职能延伸,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全市47个人民法庭中4个城区法庭,28个城乡结合部法庭,15个乡村法庭,全市人民法庭充分利用贴近人民群众优势,积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强化协作联动。与辖区党委、政府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厚植“无讼”文化,主动联动各方力量,协助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将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诉讼之前,消除在萌芽状态。纳溪大渡法庭探索形成助创无讼社区的“1136”工作模式,实现辖区火炬社区连续两年进入诉讼案件为零。

二是强化指导培训。通过专项培训、参与调解等形式对辖区专职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升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共开展调解员业务专项培训80余次,参与指导调解500余次。

三是主动服务大局。借助“政法干警驻网格”的契机,定期走访群众,分析排查风险隐患,收集辖区群众司法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暖企”“助企”“护企”“安企”行动,提供“定制式”司法服务等,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多元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司法需要。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共开展定期走访、流动服务200次,排查辖区群众困难和问题70余个,就地化解问题20余个。走访市场主体100余家,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50余个。

(泸州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