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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安局:探索“党建红+公安蓝”
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https://www.scjgdj.gov.cn/  (2022-08-10 15:46:04)    

近年来,攀枝花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相关部署,立足“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警”,紧盯“治理有效”,积极探索“党建红+公安蓝”理念下的基层警务新模式,走出了一条符合城乡治理规律的基层治理警务工作之路。今年以来,全市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盗窃案件发案同比分别下降10%、34.2%,群众满意度指数达96.47%,攀枝花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2021年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的地级市。

突出党建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点线面”共建。一是着力加强自身党建,夯实治理“立足点”。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持续深化派出所政治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断丰富和提升派出所党建工作质量。以创建“最强党支部”为抓手,充分发挥派出所党支部在警务创新工作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二是全力融入基层党建,捋顺治理“主干线”。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在全省率先实现“社区一民警两辅警”“农村一村一辅警”全覆盖,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进班子率”达100%。依托村(社区)党支部(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社区治理全流程,延伸警务管理工作触角至社会治理末梢。三是强力保障基层党建,培优治理“基准面”。落实区委“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的要求,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驻村辅警率先到街镇、村(社区)党组织报到,切实担负起“卫士”职责。2020年以来,成立临时党支部50个,组建党员突击队46个,设立市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27个,协同基层干部群众战斗在一线,有效巩固了党的基层执政根基。

发扬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三融合”共治。一是依托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治理模式融合。以“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建设为出发点,摸索出“合署办公、资源互换、职能前移”的党务、警务、村(居)务三务融合的新路径,在沙坝村和新源路率先推出“党建延伸+基层警务+基层治理”的联创模式,通过参与、融入街道村(社区)相关管理服务事务,将公安党建向街道、村(社区)延伸,撬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派出所工作与城乡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二是依托网格管理建设,加快治理机制融合。以市委、市政府实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为依托,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率先在新源路社区和沙坝村建立市、区、街镇、村居四级部门协作类工作机制10余项,整合公安、民政、人社、卫健、司法、市场监管、物管等社工资源,实现“多网变一网、一网有多格、一格有多能”的新型社区治理组织方式,构建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参与、协同发力、融合共治、群众受益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依托自治组织建设,加快治理力量融合。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依托,建立新源路“1+6+N”、沙坝村“1+1+2+N”等专群联动机制,撬动了以“新源义警”“沙坝卫士”等为代表的群防群治力量,整合平安志愿者、物业保安、村民代表、退伍军人等各类社会力量1500余人,形成打造平安攀枝花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

坚持目标导向,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三成果”共享受。一是深化平安建设,实现安全成果共享。不断强化村(社区)民警的属地责任,结合辖区突出警情、案事件特征,针对性深入各类重点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安全防范宣传等工作。推行“一室两队”改革,每月对辖区治安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报告。实现了积小平安为大平安的目标,使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日益增长,主动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也与日俱增。二是深化矛盾化解,实现和谐成果共享。结合“六进六边”“一标三实”等工作,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摸底,坚决防止矛盾纠纷“隐形化”。依托人民调解制度,建立由街镇、村(社区)及公安、司法等共同参与的公调对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线上+线下”专业律师“辅助调”、司法人员“专职调”的调解制度。连续5年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和个人极端案事件。三是深化为民服务,实现幸福成果共享。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网通办”“一趟办结”“一次告知”等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路;针对辖区优质教育资源云集的特点,积极构建起警、校、家“三位一体”共防、共治、共育的校园智慧安防平台。切实把社会治理成效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攀枝花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