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爱心互助>文章页

遂宁市直机关工委出台党内关爱资金管理办法

https://www.scjgdj.gov.cn/  (2020-07-02 11:12:16)    

为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推动形成党内关爱一体化、全覆盖体系,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6月30日,市直机关工委印发《遂宁市直机关党内关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符合六类情形的困难党员,可获得1000元/人到3000元/人不等的关爱资金帮扶。

管理办法共12条,明确了市直机关党内关爱资金来源市直机关工委留存党费,主要用于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关爱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牺牲和奉献的优秀党员。同时在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

一是明确了6类重点关爱对象。其中:因本人、配偶、子女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关爱标准2000元/人;因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关爱标准2000元/人;因承担父母、岳父母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治疗费,导致生活困难的,关爱标准2000元/人;因公或见义勇为致伤致残造成生活困难的,关爱标准3000元/人;被追授为县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追认为共产党员的,关爱标准3000元/人;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原则上关爱标准1000元/人。

二是明确了6种不得申请资金的情形。具体为:思想政治素质不高,有违反社会公德现象的;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或不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的;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中曾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或正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三是明确了6步申请程序。市直机关党内关爱资金坚持及时和集中相结合原则,坚持救助性和必需性原则,从严把握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突出特别需要关爱的对象。申请程序主要包括:党员申请、支部初核、逐级审核、党组复审、审批发放、资料归档,严格规范财经手续,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

同时,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建立党内关爱台账,实行定期回访、动态管理。对隐瞒情况、虚报冒领的,要追回关爱资金。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组织及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遂宁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