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1次学习研讨(扩大)会,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中的“第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结合法院工作与岗位实际,深入研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思路举措。省高院党组书记陈志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新年伊始即将学习焦点对准“第一个坚持”,旨在系统性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旗帜鲜明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以理论武装引领司法实践、推动工作开展。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从历史和人民选择的必然性出发,深刻把握党的领导的根本地位,坚决抵制错误认知、廓清模糊观念,明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逻辑。始终牢记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深刻理解党支持司法以坚持绝对领导为前提,明确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就是贯彻党的政策,领会党通过完善党内法规保障司法机关排除不当干预的内在逻辑,精准找准法院工作政治定位。
会议要求,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立足法院“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定位,把党的绝对领导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各环节、内嵌于司法运行各维度。以全面履职、公正司法践行党的领导要求,以中国式法院管理彰显领导效能,强化审判管理完善,依托“一张网”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持续提升司法理念、机制与能力。以过硬素质筑牢党的领导堡垒,统筹推进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增强司法裁判的公正性、权威性与稳定性。
会议明确,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头雁领航”作用,“关键少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全省法院作好表率;激活党支部战斗堡垒功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检验支部政治功能的重要标尺,统筹兼顾理论学习与司法办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抓实青年干警理论学习,营造川法青年学理论、爱理论、强理论的浓厚氛围。
(省高院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