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田文主持召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体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和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会议认真学习了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 驻部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不准”规定的通知》,以及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城市工作发表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明确了城市发展的价值观和方法论,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发展规律,科学回答了城市建设发展一系列重大命题,对于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住建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做好城市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努力实现城市发展高质量、城市生活高品质、城市治理高效能。
会议指出,住建人要深刻认识城市化发展的渐进性、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性、城市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的相适性、城市发展以人为本的归宿性、城市文化特色的标识性。当前,我省城镇化处于加快推进期、区域发展处于协同优化期、城乡发展处于深度融合期、信息化处于动能释放期、城市更新处于快速推动期、自然灾害处于高发频发期,住建人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客观认识我省城市发展的特殊阶段性,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论述摘编》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学习、扎实开展调研,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中心组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主动到分管处室(单位)宣讲,以上率下多思多想,带动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全厅上下要在学习《论述摘编》上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地生根。
(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