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眉山市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廉政防控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把切入点紧盯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大项目等“四个重点”,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防得严”。
一、抓实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学习。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作为市院中心组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全院干警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深化警示教育。学习《关于八起检察人员涉酒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案例,坚持“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廉洁提醒,组织干警出席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学习张富清、黄文秀等先进事迹,组织开展“追寻红色记忆、守初心、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进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二、抓实风险排查,聚焦防控重点。部门深入查。各部门认真分析梳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既注重全面规范,又着力重点预防,使防控活动更加具体。加强风险预判,提高预防风险的能力,对存在风险情况的个人进行提醒和责任追究,提高风险排查的整改力度。岗位全面查。干警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查找各自的风险点,要求查找准确,贴近实际,避免千人一面。细密地排查风险点,力求全面,避免避重就轻,出现盲点。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详细制定防控措施,要求可操作性强,避免敷衍了事。市院机关各岗位共排查梳理一级风险点200个,二级风险点725个,三级风险点121个,全部落实了防控措施。
三、抓实检务督察,确保防控实效。加强监督。紧紧盯住执法办案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和风险,时时提醒,事事提醒,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切实防止权力失控。加强对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等规定禁令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执纪。修订完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记录重大事项报告65件/次,对2名区县院干警执行纪律不严问题进行诫勉。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