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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奋力开创四川统计法治新篇章

https://www.scjgdj.gov.cn/  (2024-12-05 16:10:41)    

为落实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新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近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施小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会前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学了新修改《统计法》。省政府相关领导出席会议,省直40余家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改的《统计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学习好贯彻好新修改《统计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政府系统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深入学习、系统培训、广泛宣传,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会议强调,统计数据的严肃性、科学性、权威性基础在于数据真实,虚假数据不仅误导行政决策,还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汲取统计造假的严重后果和教训,严格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规定,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有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责任制,科学精准组织实施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

会议强调,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升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统计部门要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数据共建共享,及时反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困难问题,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监测预警机制,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主动应对。要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抓好统计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探索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统计体系,健全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核算体系。

会议要求,要聚焦新修改《统计法》重点内容,抓住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推进普法宣传,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加快完善我省统计规章制度,统计、司法等部门要跟进做好《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体系。

(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