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决策部署,2月2日,省直机关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就做好省直机关干部职工节后返岗上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发出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扎实做好上班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制度,执行好每日晨检、个人健康报告、病假记录、公共区域消毒等制度,严格人员出入管理,认真做好办公区、机关食堂、公务用车等重点区域和环节的清洁消毒。要落实好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的相关措施,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以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减少纸质流转和不必要的人员往来。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统筹安排错峰上班或远程办公。要根据干部职工居住地和拥有私车情况,以自愿的方式加强乘用车统筹互济。原则上只在单位用午餐,并采取统一提供盒饭或自带餐具用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尽量少集中、少聚集。要加强干部职工个人防护,在电梯等密闭空间、非个人办公室、会议室和其他人群聚集场所应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要对在湖北等疫情相对严重地区探亲的干部职工致以慰问并要求遵守当地规定,暂不返岗;已返回的干部职工要按照规定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要配合所在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社区开展入户走访、人员管控、卫生消毒、体温监测等,以实际行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贡献。
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科学防控,群策群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带头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防控、科学防控、联动防控,扎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防控工作。要根据需要设立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在抗击疫情重要部位建立临时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最前沿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与属地党组织协同配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落实防护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在维护稳定、保障运行、调配资源、筹措资金等方面发挥作用,关心关爱确诊患病和进行医学观察、隔离的党员、干部,鼓励他们坚定信心、早日康复。机关广大党员要按照组织安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带头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岗位、扎实工作、遵守纪律,带头落实防控措施,以身作则做好勤洗手、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到人员集中场所、不参加群体性聚餐聚会,切实增强自我防护。要带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身边群众科学理性认识疫情,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凝聚共克时艰的精神力量,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强化疫情防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切实严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积极服务,保障到位,了解一线工作人员诉求,解决实际困难。要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着力营造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浓厚氛围,切实凝聚起战胜疫情的强大正能量。省直机关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适时对省直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