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廉政建设>文章页

应急管理厅综合执法局:推进党支部纪检工作“四化”建设
激活党内监督“神经末梢”

https://www.scjgdj.gov.cn/  (2024-04-03 10:18:59)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前哨”作用,规范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切实为基层纪检工作赋能,确保纪检监督“最后一公里”有人值守、不留盲区,应急管理厅综合执法局积极探索推进党支部纪检委员“四化”建设新模式,为基层纪检工作注入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助力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职责任务清单化。制定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清单,明确纪检委员职责定位,梳理纪检委员履行党纪法规集中宣传、协助支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开展监督检查等共10大类17小项工作职责,让纪检委员明白该“干什么”。通过职责清单明晰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职责边界,明确纪检委员在党支部和机关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以机关纪委领导为主,确保基层纪检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纪检委员在业务工作上更有底气。

执纪监督流程化。健全党支部纪检执纪监督流程,统一执纪问责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记录表格、统一考核奖惩,确保纪检委员精准履职,明白“怎么干”。在常态监督基础上,流程特别强化了党员干部外出参加执法活动时执行纪律的廉洁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事前警醒、事中互示、事后检查、执法反馈、过程回访等党风廉政“七项制度”,确保执法全流程监督闭环管理。同时要求纪检委员对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廉洁性等进行季度、年度“双回访、双评议”,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程序报机关纪委处理。

履职行为规范化。建立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行为规范,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确保纪检委员规范履职,明白“如何干”。规范在对党忠诚、廉洁自律、勇于担当、敢抓敢管、谦虚谨慎、严守纪律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纪检委员应当具备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严格执行纪检委员履责“双报告”制度,要求纪检委员每年定期向机关纪委、支部委员会报告纪检工作履责情况,明确纪检委员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

探索试点个性化。为确保纪检监督职责落实到最小工作单位,根据我省监管地域分散、执法范围广、执法时间较长等特点,试点建立“纪检委员+临时党小组”执法监督机制,勇于“创新干”。规定有3名以上党员参与的执法行动必须成立临时党小组,构筑移动“堡垒”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将执法与监督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责任同担”。临时党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要求组长在执法行动结束后5日内如实填写《综合执法监督局临时党小组工作记录表》,书面向党支部纪检委员汇报临时党小组工作情况,纪检委员对临时党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度抽查。

(应急管理厅综合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