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直机关工委根据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市直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印发了《南充市直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机关纪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推进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规范》共六章50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充分体现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准确性。
《规范》重点围绕机关纪委的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职责任务及纪律审查程序等方面,回答了机关纪委“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印发后,各部门(单位)机关纪委负责人纷纷表示,对纪检体制改革以来派驻(出)机构聚焦主责主业“转”出来的工作,机关纪委应如何“接手”的困惑就不存在了,现在机关纪委的议事决策、请示报告等运行机制有了制度规范,执纪审查程序权限也明确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工作都有了制度依据和操作指南。下一步,将学习好、执行好,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提高专业化本领,使得机关纪检工作迅速驶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快车道”。
《规范》还强调了“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对机关纪委提出定期向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报送线索受理和处置情况,每年底前报告工作和述职等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各机关党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各部门(单位)机关纪委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严格依照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南充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