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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财政局:“3331”工作法 打造清廉财政

https://www.scjgdj.gov.cn/  (2023-11-01 08:32:47)    

眉山市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积极创新方式方法,采取“3331”工作法,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工作融合发展。

落实“三项”工作责任,履职担当明“责”。一是打通“责任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细化落实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责任。二是定好“作战图”。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定好党风廉政建设“作战图”。三是填好履责“成绩单”。组织中层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组织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填好履职尽责“成绩单”。

推行“三前”廉政教育,防患未然抓“早”。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会前、任前、节前“三前”廉政教育制度。一是会前学纪学法。党组会、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会前,通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片、组织学习警示录等形式,廓清思想迷雾,筑牢思想防线。二是任前廉政谈话。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财政局领导、机关纪委相关同志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为新任干部扣好廉洁履新“第一粒扣子”。三是节前廉政提醒。紧盯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编发廉政提醒短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筑牢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突出“三抓”强化监督,刀刃向内抓“常”。一是实抓作风督导。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合联动”,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职责,把经常性纪律作风监督检查贯穿全年。二是常抓日常监督。紧盯廉政风险防控关键节点,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评审、人员招录等开展监督。三是严抓执纪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预防早提醒,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健全一项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治”。着眼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编制《眉山市财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深入排查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方面风险点,动态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349个,部门(机构)廉政风险点72个,财政管理廉政风险点17个。通过动态更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眉山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