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确保“零疏漏”。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动员村(社)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人员,全面摸排辖区内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建立独居老人、困境儿童、特困人员、特殊疾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台账,确保困难群众保障“零疏漏”。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困难群众动态监测32813人。
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确保“高效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居住地限制,对因疫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按照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至6倍给予一次性救助;对紧急状况下的救助,实行“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新一轮疫情暴发以来,全市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022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40万元。
三是完善灾情应对机制,确保“全覆盖”。创新“五社联动”疫情防控和灾情应对机制,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开展心理疏导、便民代办等16项关爱“微行动”。新一轮疫情暴发以来,社区社会组织动员居民参与防疫1782人次。
(眉山市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