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乐山市财政局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一殊荣的背后,是该局以党建为引领、以实干为底色、以文化为纽带,持之以恒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的生动实践。
乐山市财政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建工作与文明创建深度融合: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打造“党员先锋岗”等举措,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凝聚全局共识,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共享成果”的浓厚氛围,让文明之基在党建引领下不断夯实。
该局以“优化收支结构、提升资金效能”为目标,持续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在预算编制中聚焦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精准保障资金需求;依托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管理流程数字化、规范化;建立应急资金“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提供快速财力支持。
通过实施“文化兴财”战略,该局构建起特色鲜明的机关文化体系:开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主题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推进“文明餐桌”“文明出行”等行动,塑造机关文明形象;建设职工书屋、健身房、廉政文化墙等阵地,组织志愿服务、文体竞赛等活动,形成“崇德尚廉、团结向上”的机关风尚。
“全国文明单位既是荣誉,更是新起点。”乐山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以“工业强市、文旅兴市”战略为指引,紧扣“支出管理年”目标,把文明创建成效转化为拼经济、搞建设的强大动力,在中国式现代化乐山实践中续写财政文明新篇章。
此次获奖,不仅是对乐山市财政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高度肯定,更展现了财政系统以文明创建促改革发展的时代风貌,为全省机关单位树立了“文明赋能、实干兴邦”的榜样。
(乐山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