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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以“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
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http://www.scjgdj.gov.cn/  (2021-08-26 10:21:47)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厅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聚焦机制完善、群众主体、长效治理三个方面,切实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这一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完善政策标准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工作手册》《专项规划编制纲要》《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个意见、一组标准、一本手册、一批示范、一套系统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建立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标准体系,有效推动了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是注重“三问于民”,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改造前问需于民,采取逐户上门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收集改造意愿,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中问计于民,按照“一区一策”原则,与小区居民共同拟定改造内容,确定改造项目,促进居民形成共识,积极推动水电气、绿化、停车、无障碍、垃圾收集等群众急难盼愁问题解决;改造后问效于民,发动居民积极参与竣工验收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

三是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先自治后整治”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成立党组织,将成立业主委员会、自改委等小区自治组织作为启动改造的前置条件,以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强调改造与管理并重,支持小区居民通过自主决策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对引入较困难的,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机构或社区设立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进驻等方式,加强小区后续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