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五好党支部>文章页

公安厅深入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

http://www.scjgdj.gov.cn/  (2018-09-03 09:41:19)    

建最强支部 铸忠诚警队

为认真落实厅党委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最强支部”创建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厅机关“最强支部”创建工作走在前、做表率,结合厅机关“五好党支部”建设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制度规定,厅机关党委及时细化厅机关创建“最强支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规范实施步骤、细化考评细则、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厅机关“最强支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明确总体要求,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清、方向明。《实施方案》要求,厅机关“最强支部”创建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政法篇”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紧紧围绕厅党委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最强支部”创建确定的创建目标和工作要求,以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重点,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在继续抓好“五好党支部”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一批“支部班子优、党员队伍优、工作机制优、工作业绩优、群众反映优”的“最强部门党组织”和“最强支部”,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动厅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头、干在实处,把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厅机关党员民警队伍建设成一支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时代先锋和公安铁军,为推进四川公安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

二、细化步骤标准,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明确命名授牌名额。结合全省公安机关“最强支部”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确定厅机关参加创建范围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厅机关的部门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厅机关每年命名授牌2个“最强部门党组织”,10个“最强支部”,实行总量控制、年度评选、退位摘牌。“最强部门党组织”“最强支部”从“五好部门党组织”和“五好党支部”中择优产生。二是规范实施步骤。厅机关创建工作要坚持严格标准,创新举措,扎实推进,从安排部署、制定实施计划,创新举措、扎实推进,自查自评、巩固提高,命名授牌四个重点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做到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水平创建。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最强支部”的基层党支部,当年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比例上浮5%,年底按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适当增加参加下一年度学习培训、示范岗命名等比例,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优先参加下一年度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连续三年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最强支部”的单位,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在晋升职级时优先考虑。四是细化考评标准。在全省公安机关“最强支部”考评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厅机关“五好党支部”建设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考核标准,坚持优中评优的原则,进一步从支部班子优、党员队伍优、工作机制优、工作业绩优、群众反应优五个方面,对争创内容、创建标准、扣分标准、加分项、否决项等进一步细化,明确创建具体标准。

三、把握实施要求,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机关成立“最强支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厅创建“最强支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朝坤任组长,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巡视员蔡莉华、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敏任副组长,厅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各部门党组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任务,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加强督导求实效。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最强支部”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机关党委将对创建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三是抓好统筹推进。要求把创建“最强支部”工作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党的十九大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五好党支部”建设、“四好一强”班子建设、“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创建“最强支部”为抓手,深入推进厅机关“四四五”党建工作体系落实落地,带动厅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整体提升。四是加强典型宣传培育。广泛宣传“最强支部”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大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浓厚氛围,不断扩大创建“最强支部”的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整体推进厅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实现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公安厅机关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