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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秀传统道德文化
深化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http://www.scjgdj.gov.cn/  (2021-03-29 10:36:11)    

陈建春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2020年10月26—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明确了目标,明晰了路径。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德治发挥基础性作用,贯穿基层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已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如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的思想,敬业乐群、扶正扬善、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等,是解决当今社会面临的一系列难题的思想宝库。笔者认为,应汲取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精髓,推动城乡基层治理更有效开展。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要坚持“正己修身,以上率下”,建强党员队伍

《礼记·大学》有言:“欲治其国,先齐其家;欲齐其家,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要求“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党员干部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主要工作。“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实现乡村善治,首先要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发挥率先垂范、示范带动作用。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先进性教育,做到胸中有大局,心中有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前面,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在前面,在为民办事服务中走在前面,在公心为民上做好表率;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让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敬业乐群、扶正扬善、孝老爱亲、睦邻亲善、重义轻利、诚信然诺,在道德品行上做好表率;要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做到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要坚持“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树牢民本意识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以民为本”的优秀传统。《尚书·五子之歌》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认为人民是国家的根基,根基牢固了国家才能安宁。孟子也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并有“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说法。所谓“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春秋时期思想家管仲认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都在强调治国理政要“以民为本”。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团结和凝聚了广大群众。基层治理,与群众打交道最直接、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尤其要树立民本思想。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聚焦群众急、难、怨、盼问题,千方百计解民忧、帮民困、安民心,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经济发展作为中心工作和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保障民生,促进增收致富,夯实基层治理的物质条件。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要坚持“缘法而治,刑恶赏善”,强化法治建设

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法治”思想有很多深刻论述。儒家代表人物荀子在《荀子·君道》中说到:“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认为法治是国家安定太平的起点,而君子是推行法治的本原。法家代表人物管仲在《管子·明法解》中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指出法律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行为准则,是衡量功过是非的行为标准。北宋著名政治家王安石认为:“盖君子之为政,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在现代社会,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基层治理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法律水平,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坚持“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做到“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体现法治的公平正义。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筑牢最后一道防线。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要坚持“以德化人,以文育人”,强化道德约束

中国自古以来强调“德主刑辅,以德化人”“明德慎罚”,倡导“为政以德、刑法为助”,认为治国理政,当以群众的德治教化为根本,刑罚只是作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必须要谨慎使用。《荀子·富国》中说:“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强调道德教化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性。那么,究竟何谓“德”?古人将其概括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个字,即“八德”,流传数千年,绵延至今,已形成人们思想深处的价值认同、文化认同。当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也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因此,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除运用政策法律、规章制度等外部约束外,还要特别注重群众宣传教化工作,大力弘扬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核心的中华传统道德文化,让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形成通用的价值观念、评判标准,从思想上解决“乱”的源头,最终实现“治”的目标。(作者系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