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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机关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http://www.scjgdj.gov.cn/  (2021-03-25 11:18:4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直机关工委职能简介。

1.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省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省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
    5.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省直机关在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指导省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党员干部的轮训、培训工作。
    7.指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领导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四川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的工作。

    10.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直机关工委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起步、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坚决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机关工作各领域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加强政治能力培养和锻炼,广泛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年轻干部提高政治能力专题培训,

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特别是年轻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七种能力。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重点督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决不让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在省直机关有任何市场。

(2)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特别要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用好《中国共产党四川100年简史》《四川党史人物传》等读物,运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伟人故里、革命建设、“两弹一星”等党性教育基地,举办党史教育报告会、党史学习分享会等。组织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召开省直机关庆祝表彰大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开展“颂歌献给党”歌咏活动和“讴歌百年辉煌、奋进崭新征程”征文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团结奋进、开创新局。

(3)深化“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深入落实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要求,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充实创建内容、优化创建举措、补足创建短板,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把创建活动的深化体现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奋力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上。发挥表率带动作用,推动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学习创新、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本领高强。“七一”前,评选省直机关“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4)全力服务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举措,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在全力落实中当先锋打头阵。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编制、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规划、计划,调整优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力量,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深化机关党建与农村党建联建,不断提高帮扶成效,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深化川渝两地机关党建协同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抓好机关党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框架协议议定事项的落地推进,与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继续办好协同交流培训。深入落实五大片区机关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交流观摩、调查研究、课题研讨、示范培训等方面联动协同。持续以实际行动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继续开展省直机关、高校、企业、金融机构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包山头”义务植树履责活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工作。

2.推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和《省直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测评细则》,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带头深学细研,学以致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落地生根。持续深化机关青年理论武装,落实《省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规则》,组织指导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坚持学习制度,提升学习实效。用好治蜀兴川大讲堂等平台,深入推进“三级书记”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等,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充分发挥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理论宣传、阐释、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

(6)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等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着力形成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紧扣部门职能职责,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调查研究,把全会精神和要求体现到政策制定、工作安排、任务落实中,努力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落实的具体举措、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和督查,落实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结合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强化问题研判和处置,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机关法治教育和保密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指导督促党员干部规范日常言行特别是网上言行,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机关文明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机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效。

3.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

(8)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完善具体要求标准,突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促进支部功能发挥。坚持示范引领,推动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所在党支部率先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不忘初心再出发、奋进伟大新征程”主题党日,推行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等政治仪式,着力解决一些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研究把握机关党建规律特点,强化分类指导,提升工作精准性、有效性。深化信息化手段运用,不断提升组织管理信息化水平。坚持典型引路,大力培树机关党建示范点,评选命名机关党建“十佳创新案例”、“十佳党建品牌”、“十佳党务干部”。

(9)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优化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认领、党员先锋岗创建、争当服务群众标兵等活动,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深化党内关怀帮扶,及时用党员爱心互助资金帮扶困难党员。

(10)加强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抓机关带直属单位帮社会组织,持续用力解决直属单位党建薄弱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直属单位与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均衡协调发展。实施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提升年”行动,开展“红色情景党课”评选、庆祝建党百年文艺汇演等活动,深化机关与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抓点带面,提高“两个覆盖”质效。

(11)进一步加强统战和群团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统战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筹备成立省直机关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团结、服务、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发挥作用。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职工之家实体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提升,举办四川省第五届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深化工会普惠服务和职工关爱活动,关心关爱职工身心健康,举办省直机关第五届职工运动会。深化青年大学习和青年志愿服务,继续开展“阅青春、阅努力,阅初心、阅践行”学习活动、“走出大山看世界”等活动。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妇女组织体系。做好老干部和老龄工作。

4.持之以恒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

(12)持续优化机关作风。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机关作风新要求,锲而不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开展“新阶段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持续用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注重发现和查处作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止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组织开展“学党章党史、悟革命精神、扬优良作风”活动,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召开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省直机关优良作风展示活动。

(13)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做实为民服务各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协调解决困扰基层工作的现实问题、政策难题,帮助解决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急难愁盼问题。

(14)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正风肃纪反腐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运用警示教育读本、警示教育片等深化对照剖析、检查整改,认真做好重点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政德建设、家风建设,举办“铿锵廉音”诗文朗诵会,大力弘扬廉洁自律新风正气。深化机关纪委改革,健全完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机关纪委领导的工作机制制度。深化“一岗双责”约谈提醒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着力解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开展部门闲置封存物资清理清查工作,深入整治滥发奖金、津补贴和超规定发放绩效奖等问题。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5.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5)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导部门党组(党委)制定实施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解决有的党组(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突出问题。推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委全面落实工作规范,充分发挥专责机构职能作用。强化党支部基础作用,坚持对照清单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指导督促职能,开展党组(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情况督查,组织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联系指导市(州)直机关工委工作,促进省、市、县三级机关党建工作交流合作、联动协同。

(16)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推动机关纪委组织健全、人员齐备。深化党建工作实绩综合运用,把兼职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实施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加大对新任专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探索建立党支部委员履职培训制度,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直机关工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2700.1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32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了2020年未支付的安可替代工程设备购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2700.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6.11万元,占4.3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4.07万元,占95.7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270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5.57万元,占77.61%;项目支出604.61万元,占22.3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00.1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8.32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了2020年未支付的安可替代工程设备购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84.07万元、上年结转116.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2.54万元、教育支出11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4.0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0新增无房职工补发购房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2.54万元,占73.80%;教育支出115.00万元,占4.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0万元,占8.15%;卫生健康支出141.64万元,占5.25%;住房保障支出231.00万元占8.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7.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奖励金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488.50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00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及省直机关部门(单位)日常教育培训任务保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79.40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发放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60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38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9.26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3.46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87.54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工委无房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5.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

公用经费632.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部门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中央、其他省市及市(州)、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到我委调研考察、学习交流、联系工作等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委车辆得到了更新换代,车辆油耗降低,维修成本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

2021年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直机关工委机关人员外出调研、查办案件、机要保密、公务接待以及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直机关工委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2.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7.67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部分办公经费支出,二是减少了培训、会议经费支出,三是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投影仪及办公设备、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务车辆保险购置、车辆加油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直机关工委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省直机关工委机关无10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部门(单位)日常教育培训任务保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发放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无房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