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http://www.scjgdj.gov.cn/  (2018-08-29 20:53:2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规划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省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省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

5.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省直机关在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指导省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党员干部的轮训、培训工作。

7.指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领导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四川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的工作。

10.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省直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推进、成效突出,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服务中心成效明显。选举产生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147名、推选省直机关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61名。分层次、全覆盖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部署开展8项专题活动,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稳增长、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和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助推脱贫攻坚百战百胜、打好污染防治战役等一系列大事要事难事中,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引领带头作用。二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围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领导班子“四好”活动,创新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党员爱心互助资金建立并对困难党员资助等三项活动,出台11项机关党建制度,大力推动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长期存在的问题。三是驻村帮扶扎实开展。组织“四大片区”驻村干部专项培训,制定实施《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常态化严格抓好“双联”工作,推进机关党支部与贫困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涌现出全省脱贫攻坚“五个一”驻村帮扶先进集体200个、优秀驻村干部100名,4名驻村干部获省五一劳动奖、1名获得脱贫攻坚创新奖。四是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办好案例剖析、“关键少数”警示教育会,开展“清风正气传家远”家风建设系列活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查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74件,给予党纪处分71人,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得到巩固发展。五是党建质量有力提升。全面压实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首次组织机关党建专项督查考核并通报、整改。首次举办省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外训班、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培训班、全省机关公文写作培训暨大赛。在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等全国性会议上作5次交流发言,获得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党建创新成果展示”十佳案例1个、百优案例2个。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多次得到省委东明书记、小刚副书记的批示肯定。

二、部门概况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289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2.90万元,占10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169.33万元,下降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17〕133号)要求,对2017年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2017年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289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04万元,占73.28%;项目支出772.86万元,占26.72%。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169.33万元,下降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17〕133号)要求,对2017年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92.9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33万元,下降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9.33万元,下降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2.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8.27万元,占74.95%;教育支出4.68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93万元,占15.79%;医疗卫生支出107.05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155.97万元,占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80.03万元,完成预算99.99%,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315.39万元,完成预算9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略有结余,财政收回。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771.86万元,完成预算8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17〕133号)要求,对2017年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二是厉行节约,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方面略有结余,财政收回;三是因部分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未完成,结转41.3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68万元,完成预算5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下半年起,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对参加中青班、主体班等培训班的培训学员未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略有结余,财政收回。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29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6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9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12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3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0.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32万元,完成预算7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有所结余;二是严格车辆管理,切实落实油耗、维修等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结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94万元,占31.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92万元,占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万元,占3.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1.9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3人。开支内容包括: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王承先等5人出访日本、新加坡。出访地点主要是日本东京、饭山、大阪以及新加坡。取得的成效一是了解日本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及特点;二是从人员数量和选拔方面、教育培训方面、工资制度方面、监督管理方面了解了公务员管理制度;三是对比分析了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党制度;四是通过对日本和新加坡的交流访问,对比我国实际情况,虽然在国家文化、机制体制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但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公务员管理体制、地震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有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66万元,下降32.16%,主要原因是出国团组较上年减少2个,出国人数减少2人,故经费相应降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92万元。主要用于5辆公务用车外出调研、查办案件、日常公务、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85万元,下降19.65%,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厉行节约,严格车辆管理,认真落实车辆油耗、维修等管理规定,车辆油费、维修、保险等费用均有降低,故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79人(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来川调研考察1批次,接待费用0.1万元;接待福建、广东、陕西等省(市)直属机关工委到我委调研5批次,接待费用0.56万元;接待乐山、巴中、绵阳、阿坝、宜宾等市(州)、县(市、区)直属机关工委到我委联系工作11批次,接待费用0.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81万元,增长122.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委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10批次,人数增加44人,故公务接待经费有所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06万元,比2016年增加24.73万元,增长8.8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油、维修保养以及《四川机关党建》刊物印刷、电信服务。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7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我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664.2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测算还不够精确、全面;二是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现象;三是受评价指标所限,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参差不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测、预算绩效评价全过程,确保部门预算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二是加大对预算执行进度的管控工作,定期通报部门预算进度,分析存在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尽可能避免预算执行“前松后紧”情况。三是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5

目标管理(5分)

4.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0.5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5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5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5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宣传思想工作

6

组织工作

6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

统战群团工作

2

调研维稳工作

2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未开展此项工作。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委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工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0.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用于职工进修、培训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工委离休人员经费开支。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支付工委职工医疗保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