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党建快讯>文章页

司法厅党委认真传达学习贯彻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http://www.scjgdj.gov.cn/  (2019-12-12 09:54:47)    

12月11日,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主持会议并就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系统各级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座谈研讨、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地学习全会公报、《决定》等资料,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向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迈出更加坚实步伐。

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主要对象。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在主要对象上聚焦城乡基层,重点围绕农村的乡镇和村、城市的街道和社区展开。我们推进基层治理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围绕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展开。

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重点内容。全会作出的《决定》在内容上聚焦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重点针对体制机制性的重大改革问题着墨,结合实际重点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

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这次全会提出的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两步走”的目标任务,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三步走”总体目标在四川的具体深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四川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战略部署、实现路径和具体举措。

会议要求,要紧扣职责使命,切实抓好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法治建设统筹方面,要抓紧调研拟制《法治四川建设规划》《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从省域治理、社会治理层面作出规划设计,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依法治理体系。在立法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基层治理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抓紧调研制定和修订有关乡村振兴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为破解城乡基层治理难题提供法制保障。在行政执法方面,要推动综合执法向基层延伸。推动建立赋予乡镇(街道)的权力事项清单;理顺纵向管理职能,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确保乡镇(街道)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能便民。在法律服务方面,要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的公共法律服务。在平安建设方面,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深化诉非衔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构建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同时要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在社会治理方面,要充分发挥自治夯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功能,总结推广以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一核三治”模式。在治理能力建设方面,要努力把法律服务送进基层千家万户,要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在全系统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全面提升队伍的治理能力。

(司法厅机关党委)